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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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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2010 15:24: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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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三十六郡的划定

裴骃三十六郡的名单,虽然确实可信,但也存有个别文字错讹或是不符合当时正式用法的别写。除前述“鄣郡”应订正为“故鄣”之外,还有下列诸郡,需要订正。

泗水→四川。传世秦封泥中有“四川太守”,周晓陆等释云:

  

《史记·高祖本纪》:“项氏起吴,秦泗川监平,将兵围丰三日,……引兵之薛,泗川守壮败于薛。走至戚,沛公左司马得泗川守壮。”《集解》:“文颖曰:泗川,今沛郡也,高祖更名沛。”《汉书·高帝纪》略同。《史记·绛侯周勃世家》:“籍已死,因东定楚地泗川、东海郡。”案泗水郡秦本为四川郡。……后因字形相近讹川为水。……四川郡之得名,或因其境内有淮、沂、濉、泗四水之故,后则因有泗水为作泗水郡。[1]

  

周氏并举述有“四川轻车”秦印相证,今案后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对西安相家巷进行系统考古发掘时,还出土有秦“四川水丞”封泥[2],而《续汉书·郡国志》亦载沛国本“泗川郡”[3],《初学记》述秦三十六郡,“泗水”乃作“四水”[4],各自都还保留一部分本来的面貌,故应据周氏所说,改泗水为四川郡。

三川→叁川。秦封泥有“叁川尉印”[5]、“叁川邸丞”[6],通行的“三川”,应属异写。

辽东→潦东。秦封泥有“潦东守印”[7]。辽东郡界有大辽水[8],即今辽河。辽东郡和辽西郡应是以其分别居于辽水东西而得名[9]。依古代水名用字通例,“辽水”之“辽”,自以书作“潦”字更胜。《山海经·海内东经》篇末所附河流水道,记此水名正作“潦水”。周振鹤以为这部分关于河流水道的内容,乃是撰作于秦代的一部《水经》式著述[10];以之与此封泥相互印证,可知“辽水”在秦时即写作“潦水”,故郡名书作“潦东”。西晋郭璞注《山海经》,所书辽东郡名即作“潦东”[11],尚存其在秦代的本来面目。今应据秦封泥等更正惯行之“辽东”。

辽西→潦西。辽东郡既已正作“潦东”,相应地,辽西郡应当正作 “潦西”。

这样,经过改订之后,裴骃所说秦始皇二十六年始并天下时划定的三十六郡,便应为如下诸郡(参见附图2“秦三十六郡示意图”[12]):

  

内史    叁川    河东    陇西    北地    上郡    汉中    巴郡    蜀郡    九原    云中    雁门    代郡    太原    上党    上谷    渔阳    右北平    潦西    潦东    邯郸    钜鹿    东郡    齐郡    琅邪    南阳    颍川   砀郡    四川    薛郡    南郡    九江    故鄣    会稽    黔中    长沙

  

上述诸郡,大部分为此前所既有,但其中有部分郡在这时对辖界做了较大调整;另有一小部分,是这次调整时从其它郡中划分出来新设置的郡;同时,还有一些过去设置的郡,在这次调整中被撤掉并入其它郡内。

在上述诸郡中,设在赵国旧地的邯郸、钜鹿两郡,情况最为复杂。王国维考定的河间郡,因有两方秦封泥证实,可以确认无疑。王国维在论证时曾引述《战国策·赵策》的记载作为证据。其实,除王氏所举述的事例之外,《战国策》中还曾屡屡谈到有关“河间”的情况,可证应确有其事。相互参比这些记载,可以进一步明确判定河间郡的始置时间。

河间本居战国赵之东境,故有赵国“右常山、左河间”的说法[13]。《战国策》记“河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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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3.2010 15:25:14 | 只看该作者
张仪为秦连横,说赵王曰:“弊邑秦王,使臣敢献书于大王御史。大王收率天下以傧秦,秦兵不敢出函谷关十五年矣。……今秦以大王之力,西举巴蜀,并汉中,东收两周而西迁九鼎,守白马之津。秦虽辟远,……今……愿渡河逾漳,据番吾,迎战邯郸之下。……臣窃为大王计,莫如与秦遇于渑池,面相见而身相结也。……”赵王曰:“先王之时,奉阳君相,专权擅势。……寡人……以为一从不事秦,非国之长利也。乃且愿变心易虑,剖地谢过以事秦。方将约车趋行,而适闻使者之明诏。”于是乃以车三百乘,入朝渑池,割河间以事秦。[14]

  

张仪所游说者,为赵武灵王。据《史记》记载,张仪卒于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15],《史记》且系此张仪说赵王事于秦武王即位之前(秦武王即位于公元前310年)[16];而秦收取汉中,事在秦惠文王更元十三年(公元前312年)[17]。这样,上述“割河间以事秦”一事,就只能发生在秦惠文王十四年(公元前311年)[18]。

在此需要说明,对于《战国策》所记诸多史事,很早就有学者考辨其往往与历史事实不符;这里引述的张仪为秦连横诸说辞,更被当代学者认定为后来术士的虚构拟讬之辞[19]。论者所说,自有道理。不过,即使是拟讬之作,也应出于战国末年,最晚也不会晚于秦、汉之际。术士游说人主,虽然需要危言耸听以打动人心,恐怕也不能完全随心所欲,任意编造。战国史事,波谲云诡,本身已经充满戏剧性冲突,何必不引据如此生动的事例,作为训练的素材,而非要胡编乱造不可呢?当时各种知识有限,练习时每天信口开河,积非为是,实际游说时难免要脱口而出,这样瞪着眼睛说瞎话,又怎能使人信从?叙述史事,前后矛盾、夸张失实、年代错乱,等等,均容或有之,除了有意的夸饰之外,往往是传闻异辞所致;不过,这本来就是术士游说之辞的特点,更进一步讲,先秦子书讲述史事,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这类问题。因为作者是要通过列举史事来说明自己的道理或是主张,而不是叙述事件本身。无论言者,还是听者,都只关注事件的性质,而不特别在意所述事项的精确性。所以,还是应当充分重视《战国策》的记载,只不过需要加以合理的分析而已。

秦人据有河间,并授予吕不韦作封地,另外还见于马王堆汉墓出土战国纵横家书的记载。不过其与《战国策》不同,记为由燕国割地与秦,而不是赵国[20]。尽管其原来属燕属赵,还需要进一步深入考察,但这一史料的发现,足以证明河间在赵国灭亡之先即已纳入秦人版图,乃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此赵国割让与秦之河间地区的位置和范围,可由西汉初年的河间国向上逆推。据周振鹤研究,汉初之河间国,大致即今天津西南至河北武强间汉以前黄河尾闾两支叉流《山经》河与《禹贡》河两条河道之间地域[21]。其地在战国,西连赵邯郸、钜鹿,北临燕、南近齐,东属海。

虽然在张仪游说赵武灵王的说辞当中,有秦人“东收两周而西迁九鼎,守白马之津”这样的话,但这只是当时策士游说时惯用的夸大其词说法。实际上直到张仪死去以后的第二年,秦武王才谈到“欲容车通三川、窥周室”,丞相甘茂因之于翌年始拔取韩国在周王邑洛阳西南之宜阳[22],而赵国割让河间时,乃是“入朝渑池”,这说明秦之东境,尚未逾出渑池一线。所以,当时秦地并不与河间接壤。这样,秦惠文王所得河间,应如后来秦昭襄王所封魏冄之陶邑一样,都是孤悬于本土之外,必须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区域,进行管理。

清人全祖望很早就否定《战国策》赵献河间与秦的记载,理由就是当时河间地区与秦之国土并不相连属,而秦人“所取者,必其为秦之界上,而后得有之”,若果如《战国策》所记,则秦人“何从得通道于河间”[23]?这也是现代学者否定这一记载的基本依据[24]。全祖望等人是按照秦汉以后的疆界概念,来看待战国的地域问题;而事实上在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曾普遍存在像秦之河间这样嵌入他国领土的所谓“插花地”[25],全祖望的出发点存在错误,所说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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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3.2010 15:25:28 | 只看该作者
惠文王在河间是设郡还是封侯,今不得而知。不过至庄襄王即位,即延用吕不韦为丞相,并封授其为文信侯[26];而《战国策》屡屡讲到秦国逼迫赵割地以增广文信侯领属河间封邑的事情:

  

文信侯欲攻赵以广河间,使刚成君蔡泽事燕三年,而燕太子质于秦。文信侯因请张唐相燕,欲与燕共伐赵,以广河间之地。

  

少年甘罗为此自告奋勇,出使赵国,晓以利害,赵王畏惧,“立割五城以广河间”,希求献地免灾[27]。

《史记》述此事谓蔡泽入燕,为秦始皇所遣,此云其事燕已历三年,则吕不韦欲广河间,最早要在秦王政四年[28]。吕不韦始受的封地,本在洛阳[29],故河间至迟应是在秦王政四年之前所加封[30]。至秦王政十年,吕不韦罢相,但仍保留封邑,就国河南;十二年,惧诛自杀[31]。此时河间仍悬隔于秦本土之外,所以,只能一如穰侯魏冄死后收其封地置为陶郡的作法,设置河间郡来管辖治理。

至王政十四年,秦攻取平阳、武城(东武城)一带,设清河郡,赵失去南部和东南部国土。秦王政十五年,复攻取宜安、鄱吾,设恒山郡,赵又丧失中部恒山周围区域。

如前所述,按照周晓陆的研究,后此六年,即秦王政十八年,王翦将兵虏赵王,在赵国故地,设置赵郡。今案周氏所说,尚不够确切。《史记·赵世家》记云赵王迁之八年十月,“邯郸为秦”[32],赵王迁八年即秦王政十九年,《秦始皇本纪》也记载说王翦等伐取赵地东阳并虏得赵王是在这一年[33]。所以,赵郡应设置于秦王政十九年。

此前赵国旧有之上党、太原、雁门、云中以及九原诸地,都已为秦所兼并[34],再除去上述清河,恒山两郡之地,赵国剩存的国土,只有邯郸周围和钜鹿及其迤东地区,还有北部的代郡。秦王政十九年王翦灭赵时,“赵公子嘉率其宗数百人之代,自立为代王”,直至王政二十五年灭燕以后,秦始定代地,“虏代王嘉”[35]。所以,秦攻入邯郸灭赵时,没有能一举取得代郡。当时秦正忙于东征西讨,无暇悉心疆理收入囊中的土地,应是将所得赵地,统行置为一郡。所以,赵郡应包括后来的邯郸和钜鹿两郡除去恒山、河间、清河三地的剩余区域。

在裴骃胪列的三十六郡当中,原齐国故地,设有齐郡和琅邪两郡。但是据秦封泥,在齐国故地,还可以补出临淄(临菑)、即墨、城阳、济北四郡。

临淄(临菑)。临淄在战国本为齐国都城,《水经·淄水注》谓乃因“城临淄水,故名临淄”[36]。秦封泥有“临菑司马”[37]。杨树达曾据汉代封泥等,论证《汉书·地理志》之“临淄”,当正作“临菑”[38]。“淄”、“菑”自可通假,官印是当时人的正式用法,所以,秦临淄也应依此封泥正作“临菑”[39]。

周晓陆等以为“秦灭一国,常以故都为郡,临淄或曾为秦之郡治”,所说不够清楚[40]。前面第一节论恒山郡时引述之卫宏《汉官旧仪》,载“汉承秦,郡置太守。……边郡……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农都尉”[41],据此,司马为边郡职官,而非县属官员。所以,“临菑司马”不会是齐地某郡治之县的属官,而是秦应设有临菑郡。临菑郡因临海,在秦汉时期属于“外接于胡、越”的边郡[42],故置有司马一职[43]。

即墨。秦封泥有作“即墨太守”及“即墨”者,周晓陆等以为秦应设即墨为郡[44]。

济北。谭其骧论秦有济北郡云:

  

《项羽本纪》、《田儋列传》,故齐王建孙田安,项羽方渡河救赵,田安下济北数城,引兵降项羽;羽定天下,立安为济北王,都博阳。《留侯世家》,下邳圮上老父谓张良曰:后十三年,孺子见我济北谷城山下。自来以为楚汉之际所增置。独姚氏鼐、王氏国维以为秦郡。姚氏仅引史文而未能证其为郡名,王氏但据《汉书·高祖本纪》六年以齐地七郡立子肥为齐王,中有济北,遂谓此汉初之郡,当因秦故。夫济北或系泛指济水以北,汉初之郡,亦有因于楚汉之际所增置者,是二氏之说,,恐不足以传信。今案博阳、谷城,地皆在济水以南,而史系之济北,则济北非泛指济水以北而为郡名可知;田安下济北,在秦末六国初起时,则济北之为秦郡又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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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3.2010 15:25:50 | 只看该作者
谭氏所论,至为精到。唯谭氏以为此郡乃始皇二十六划定三十六郡以后所增置,但秦末置有济北郡,并不等于先前从未曾有过设置,济北郡的始置时间,还可以进一步探讨[45]。

城阳。王国维以为秦设有城阳郡,谓《史记·田儋列传》云田荣反击项羽于城阳,此城阳既非县名,“则非郡奚属矣”。谭其骧则认为此城阳乃汉济阴郡属县成阳,与齐地无涉。今案田荣反击项羽之城阳,与汉城阳国为一地而非济阴之成阳,实谭说有误[46];惟王氏所举史事,尚不能作为城阳郡存在的确证。秦封泥中有“城阳候印”两方,以往研究者或以为乃成阳县印封泥[47]。案秦县未设候职,而边郡有候,则见前论恒山郡与临淄郡时所引卫宏《汉官旧仪》。所以,这两方封泥,应属秦城阳郡所用,可以确认王说可从。不过,西汉城阳国系秦城阳郡之延续,今一般以为汉城阳郡不临海疆,属于内郡[48];然而据此“城阳候印”,则可知秦城阳国又一定属于濒海之边郡[49],二者之间的矛盾,还需要仔细分析。

判断上述临菑、即墨、济北、城阳四郡与齐郡、琅邪两郡的设置次序关系,非常困难。王国维和谭其骧虽然对在齐国故地具体分设有那些郡意见不一,但都认为秦初灭齐,齐地新定时,“未遑建置”,仅“略分为齐与琅邪两郡,其于区划固未暇也”。这样,临菑、即墨、济北、城阳四郡只能是秦始皇二十六年以后调整的结果。

可是,依照《汉书·地理志》通例,凡遵用秦始皇三十六郡之旧名未更者,皆称“秦置”,而齐郡与琅邪皆然[50];临菑本齐都所在邑名,临菑郡必定不能与齐郡同时并存,故临菑只能设在齐郡之先,若在齐郡既设之后,则西汉齐郡按通例应称“故秦临淄(菑)郡,某帝某年更名”。齐郡包含临菑、济北两郡地界,临菑既已先于齐郡存在,那幺,济北也应与临菑同时并存。又如王国维、谭其骧所论,秦末在今胶东地区设有胶东郡,而这里正应为即墨郡地,说明即墨郡的设置时间,应在设立琅邪郡之前,才比较合理。琅邪郡涵盖即墨、城阳两郡地,即墨既设置于琅邪之前,城阳便也应与即墨同时设置。又前述城阳为濒海边郡,说明当时尚未设置后来将城阳与海岸隔绝开来的琅邪郡。综合这些因素,可见还是先置临菑、即墨、济北、城阳四郡,后设齐郡和琅邪两郡,要更加合理。

《水经·淄水注》载“秦始皇二十六年,灭齐为郡,治临淄(菑)”[51]。如前所论,灭齐时所置郡应即临菑,不过,临菑为齐国故都,秦合临菑、济北二郡为齐郡后,应当仍以临菑为郡治。王国维在《秦郡考》一文中,以为“秦于六国故都,多为郡治,临淄(菑)、邯郸,即以齐、赵之都名其郡者也”,此说自有见地;惟王氏复谓“临淄(菑)一郡,实齐郡之本名”,并在《齐鲁封泥集存序》一文中,就此论述说:

  

“临淄(菑)”二字,犹当为秦郡之名也。夫始皇既灭六国,所置诸郡,无即以其国名之者。东郡不云卫郡,颍川不云韩郡,邯郸不云赵郡,何独临淄(菑)乃称齐郡?然则,汉之初郡,必袭秦名,则班固以齐郡为秦郡而不云故秦临淄(菑)郡者,非也。[52]

  

此说未免稍有差误。临菑与齐,前后递有更替,已如上述;而依前面第一节论东海郡时所述汉初叙事通例,当时的惯行用法,本是以郡治县名来替代郡名,所以,假若齐郡与临菑郡的提法同时并存,二者之间,只能是以齐郡为本名,用都城临菑来替代这一郡名,而不应出现相反的情况:即若以“临菑郡”为本名,因“齐郡”不会是“临菑郡”的治所,故不可能用“齐郡”来代称“临菑郡”郡名。至于王氏谓“始皇既灭六国,所置诸郡,无即以其国名之者”,所说之差误,毋庸多事辩驳,前面第一节所述秦“赵郡左田”封泥,即足以破除其说。

尽管如此,王国维和谭其骧以为齐国故地在秦初灭齐时“未遑建置”这一思路,还是很有意义。战国时各大国陆续都设郡以辖县,惟独齐国,始终未曾设郡,实行自己独特的“五都制”,分区治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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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3.2010 15:26:05 | 只看该作者
杨宽考释齐国的“五都”,应为临菑、平陆、高唐、莒和即墨,每都设有约略相当于郡守的长官“大夫”[53]。其中临菑、平陆、高唐三都,都举述有确实的资料[54],而莒和即墨,则是根据相关史事做出的推论,所以,还需要进一步论证。今案《管子》载有管子请齐桓公召问城阳大夫事[55],莒为城阳地区首邑[56],故所谓城阳大夫,应即杨宽推测的莒邑之大夫,虽然当时此都究竟是称为城阳,还是莒,以后还可以进一步斟酌,但是这一区域作为齐国五都之一,应当没有什幺疑问。又《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记齐威王曾以治理有方而封赏即墨大夫[57],可证即墨亦确在五都之内。

不过,《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记载齐威王在赏赐即墨大夫的同时,还惩处了“阿大夫”:

  

(齐威王)召阿大夫语曰:“自子之守阿,誉言日闻。然使使视阿,田野不辟,民贫苦。昔日赵攻甄,子弗能救;卫取薛陵,子弗知。是子以币厚吾左右以求誉也。”是日,烹阿大夫。[58]

  

阿僻处齐之西鄙,薛陵在其附近,甄则位置更西,这两座城邑都应属阿大夫所辖。所以,阿应当是齐国五都之外的另一都。或因地处列国争执要冲,得失无常,所以不能与其它五都并列。

除去阿之外的五都,临菑为都城所在,位于核心;其它四都分别处于国土的东北(即墨)、东南(城阳或莒)、西北(高唐)和东南(平陆)。当战国末年秦人灭齐之前,阿和平陆两都,早已失去[59],齐国所剩存的疆土,只有临菑、高唐、城阳(或莒)、即墨四都之地。正是因为灭齐之初,无暇建置,这才因承齐国现行的五都之制,在所剩存的临淄等四都地界,各自设置一郡,这便是临菑郡(临菑都)、济北郡(高唐都)、城阳郡(城阳或莒都)、即墨郡(即墨都)。这与秦人吞并其它诸国时因仍既有之郡的情况,完全相同。

这样,综合前面各部分考述的内容,就目前掌握的材料所得以知见,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之前,秦朝应设有如下四十二郡(参见附图3“秦始并天下四十二郡示意图”):

  

内史 叁川 河东 河内 陇西 北地 上郡 汉中 巴郡 蜀郡 九原 云中 雁门 代郡 太原 上党 上谷 渔阳 右北平 潦西 潦东 广阳 恒山 赵郡 河间 清河 东郡 济北 临菑 即墨 城阳 南阳 颍川 淮阳 砀郡 四川 薛郡 南郡 九江 会稽 黔中 长沙

  

秦始皇二十六年,嬴政重新划定天下,设为三十六郡,就是在上述诸郡基础上做出的调整[60]。

在这次调整中,下列二十七郡沿用旧名而且境域也基本没有变化:

  

内史 叁川 陇西 北地 上郡 汉中 巴郡 蜀郡 九原 云中 雁门 代郡 太原 上党 渔阳 右北平 潦西 潦东 东郡 南阳 砀郡 四川 薛郡 南郡 九江 黔中 长沙

  

其馀十五个郡,则根据具体情况,有分有合,做出了不同形式的调整。

对比调整前后的秦郡状况可以看出,这次调整,实际上并不单纯是为凑合十二之倍数三十六这一形式,而是在这一外在形式上的目标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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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3.2010 15:26:22 | 只看该作者
对过去接二连三地攫入囊中而当时还无暇妥当安排的列国疆域,做出通盘平衡处置,以符合统一治理的需要。

首先是调整诸郡的领辖范围。设置同等级政区所要求的适宜、均衡的领辖范围,不是绝对的面积概念,而是包含地域面积和人口、经济、政治、军事等社会状况在内的综合指标。反过来说,调整各郡境域面积时,在人口等社会因素大体相近的情况下,合理的做法,就应该是以基本等同的面积来设置同等级别的政区。

为此,面积偏小的郡,需要合并。齐国故地因袭旧规而设置的临菑、济北、城阳、即墨四郡,即属这种情况。从齐郡和琅邪郡的辖界来看,应是合临菑、济北为齐郡,合城阳、即墨为琅邪。在燕都故地设置的广阳郡,面积太小,灭燕之初,不能不设郡管辖,但此时已不宜再独立存在。从相邻地域、辖界以及汉初其地封属燕国的情况看[61],只能并入上谷郡。颍川郡的情况,本与广阳极为相似,都是面积过小,需要与其它郡合并。从汉初之淮阳国兼有颍川、淮阳两郡地界的情况来推测[62],颍川应与淮阳并为一郡。不过,与广阳不同的是,合并后保留下面积较小的颍川郡的原名,撤销了面积偏大的淮阳郡的郡名。河内面积偏小,其与河东,过去同属魏国的疆土,联系密切,又地当秦都关中东北出太行山东地区的交通孔道,战略地位重要,与河东合并在一起,有利于朝廷统一掌握控制,所以,应被并入河东[63]。

原赵国境内诸郡的情况,稍显复杂。因钜鹿在战国时期即是赵国境内一个相对独立的地域单元,时人以之与西北的榆中区域等相提并论[64],这时,便从赵郡中分出大陆泽附近的钜鹿地区,与河间郡以及清河郡东部地区,合在一起,组成钜鹿郡;原赵郡的剩余部分,则与恒山郡和清河郡的西部地区,合为邯郸郡[65]。

《水经·浊漳水注》谓钜鹿郡乃“秦始皇二十五年,灭赵以为钜鹿郡”[66]。王国维、谭其骧以为钜鹿与邯郸两郡辖地置为秦郡,事在秦王政十九年,而如前所述,当时秦在此赵国故地所置者为赵郡,故《水经注》所述,应为从赵郡中分置钜鹿、邯郸两郡之事,只是所记时间,似略有差误,“秦始皇二十五年”当改作“二十六年”。

与此相反,一些面积过大的郡,需要分而治之,会稽郡即是如此。不过会稽辖界的调整,似乎还有另外一层因素,即析分此郡,应与当时的边防形势有关。如前所述,闽中地区的越人,此时尚与秦朝对立。很可能正是为应对闽越这一威胁,始皇二十六年时,便分割会稽郡西部,设立故鄣郡[67]。从故鄣郡的后身亦即西汉丹扬郡的境域来逆推,可知秦故鄣郡正控扼着闽越北出中原的长江渡口,分置此郡,应当有助于强化对这里的控制,更好地保障秦朝疆土的安全。这与西北地区五原、云中两郡,虽然面积偏小却保持独立而没有合并,是同样的道理。

与原来相比,经过这样调整以后的秦郡,总的来说,要更加均衡;各郡境域的范围,与其所处的位置和地位,基本相适应。其中南方各郡,面积比北方特别是中原地区,明显偏大,这是由当地的总体开发程度过低所决定的。但九江郡的开发程度,并不比黔中和长沙更低,秦廷却恰在此前一年,从黔中界内分出长沙郡来,这时又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以使两地相互平衡。两相对比,应当另有特殊原因,这需要联系这一地区后来的设置变化来通贯考虑。

  

五、由三十六郡到四十八郡

如前所述,就在秦始皇划定三十六郡的第二年,亦即始皇二十七年,黔中和长沙两郡,又分别更名为洞庭郡和苍梧郡[68]。这在秦始皇所定诸郡当中,是绝无仅有的一个特例,显示出其背后似乎存在着独特的背景。

当时黔中、长沙、九江三郡,人口密度和经济开发程度,大致相当,都是只有很少一小部分平原河谷略为发达,其余大部分地区,还处于蛮荒状态。可是,秦廷却对黔中地区特别眷顾,分置长沙郡以加强管理,说明这里在其它方面,具有九江郡所不具备的优势。探寻秦廷经营岭南的历程,似乎可以揭示其中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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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3.2010 15:26:40 | 只看该作者
秦朝经营岭南,肇始于其兼并列国之初。据《史记》记载,王翦在率领六十万大军伐灭楚国,“平荆地为郡县”之后,随之,“因南征百越之君”[69]。由于《史记》中明确的相关记载,仅有这幺一句话,后人很难弄清王翦当时究竟是采取了怎样的军事行动,以及这次行动产生了什幺样的结果。

钱大昕以为王翦此役即征伐岭南,并取得成功,设置岭南三郡,不过是以因其君长以自治的形式相羁縻,时间则是在始皇二十六年划定三十六郡之先[70];谈泰则以为所谓南征百越之君,应当就是指伐取会稽地事[71],刘师培等亦附和谈泰的见解。今案王翦攻取会稽地区,事见《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秦王政二十五年,“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72]。盖此即所谓“平荆地为郡县”,故钱大昕据此反驳谈泰说:“《王翦传》先言‘竟平荆地为郡县’,而后言‘南征百越之君’,可验百越在会稽郡之外矣。”[73]在这一点上,自以钱大昕所说稍胜一筹,故王翦南征百越,与秦王政二十五年平定楚越旧地,终究还不是同一件事情。

王翦统率六十万大军出征百越,是很重大的军事行动,在史籍中不应只留下这幺一句不明不白的记述。《淮南子》当中有如下一段记载,涉及到秦廷出兵岭南史事:

  

(秦始皇)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领(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馀干之水,三年不解甲驰弩。使监禄无以转饷,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杀西呕君译吁宋,而越人皆入丛薄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徒睢,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适戍以备之。[74]

  

《淮南子》为子书,这里乃是举述秦人备胡利越而招致败亡的事例,来说明“事或为之,适足以败之;或备之,适足以致之”的道理,所以,不像史书叙事对事件来龙去脉交待的那样清楚。对上述记载,还需要进行分析[75]。

首先,征发五十万军兵,是很大的规模,而秦太尉、廷尉、中尉等俱不单称“尉”,单称为“尉”者只是郡尉、县尉等,故所谓“尉屠睢”最高似只能是一位郡尉。《汉书·严助传》载淮南王刘安上汉武帝书,在提及此事时说:“秦之时尝使尉屠睢击越,又使监禄凿渠通道。”唐颜师古注引曹魏张晏语云,“尉”是指“郡都尉”,监是指“监郡御史”。秦每郡分置守、尉、监,以御史监郡[76]。由“监禄”的郡监身份,可以印证“尉屠睢”也应当是郡尉,方才合理[77]。把数额如此庞大的军队和这样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完全交由屠睢来指挥,很不合乎情理。分析当时的形势,所谓尉屠睢征越,应当就是王翦南征之役,而这次行动的主帅,当然只能是名将王翦。

当初王翦率六十万军队,出征荆楚,《淮南子》此云五十万,或是在平楚过程中有所减损所致。虽说是南征,可五十万军队,分成五路,实际上是分别驻守在与越人相接触的边界上。《淮南子》所用“塞”、“守”、“处”、“结”诸动词,本是交互为文,都是驻守的意思[78]。镡城应即《汉书·地理志》武陵郡属下的镡成县[79],位于汉武陵郡亦即秦黔中郡的南界[80]。“镡城之领”,应指镡城南侧所临南岭。九疑即九疑山,位于西汉零陵郡营道县南[81],即秦长沙郡南界之南岭山地的一部分。南野应即《汉书·地理志》豫章郡南壄县[82],位于秦始皇二十六年之九江郡南界,南面亦侧临南岭。馀干应为《汉书·地理志》之馀汗县,界内有馀水,应即所谓“馀干之水”[83]。这一带东隔今武夷山地,与闽越接界。“番禺之都”,此“都”字应为城邑边鄙之义[84],具体应指番禺北面稍偏西方向的越人北界[85];而宽泛地讲,越人北界,也可以认为即是秦人南界。

南岭与武夷山山地,正是秦朝与南越、东越等越人的地理分界线。五路大军,驻守界上,与其说是突入越地的征伐,毋宁说是试图以强大武力来清除或剿服边鄙地区的越人,明确划定双方的界限。迄至汉初,庐江郡界内尚有“南海”越人起事反叛[86];甚至在汉武帝时期,东面的闽越,每欲袭扰汉地,还会西出武夷山地,“必先田馀干界中”[87],说明在秦朝这次用兵之前,越人居住的地域,决不会是完全以南岭和武夷山地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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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16.3.2010 15:27:14 | 只看该作者
《史记·王翦列传》系王翦“南征百越之君”,于秦平楚之后,而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王翦平楚,事在秦王政二十五年,说明这次军事行动,在始皇二十六年尽并天下之前,即已展开。不过,秦朝的军事行动,并没有仅仅局限于扫荡边界。在如此强大的军事实力面前,处于秦朝想要划出的边界以内的一少部分外围越人,应该很容易或被驱走,或者彻底服属,《淮南子》云秦朝出兵后“三年不解甲驰弩”,应是边界靖定后,仍以重兵固守,以防止越人卷土重来。正因为靖定边界,不会遇到太大阻碍,所以,约略与此同时,秦廷又选择重点地区,尝试展开进攻。这一突破口,选在了黔中郡的南界。

《淮南子》所说监禄为转饷而凿渠,即著名的史禄开凿灵渠一事。这条渠道,凿通湘江和漓水两支水系,连结南岭两侧的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而其在岭北一侧,湘江正流经黔中郡界内。如果仅仅是靖定或固守南岭这道自然屏障,自然无需费力开凿跨越南岭的运渠,显然,秦军在这里已经突入岭南地区,不再满足于以“九疑之塞”为限。在接近灵渠南端处,有一“秦城”。《舆地纪胜》引宋鲍同《桂林志》记云,此城乃“秦始皇二十三年筑以限越”[88]。谭其骧以为“二十三年”应为“二十五年”之讹[89],当是。这可以进一步证实,秦军确实已经跨越分水岭,进入岭南地区。《淮南子》记述说这次南征,“与越人战”的主要作战对象,是“杀西呕君译吁宋”,此“西呕”又作“西瓯”[90],是古越人在今广西境内的一个分支,其属地正北接秦黔中界域[91]。

凡此,都说明秦黔中郡是秦军南下岭南的信道和前沿基地[92],从中分设长沙郡,正是基于这一政治和军事背景。因为这将强化原黔中郡南部毗邻岭南区域的管理,保障其更好地发挥战略桥头堡的作用。

秦始皇二十七年黔中、长沙两郡更改郡名,在很大程度上,应同样与对岭南的战事有关。周振鹤研究西汉政区地理,于历史地理现象的普遍规律,揭示殊多,对于解决相关问题,颇有助益。周氏谓汉高祖时,“凡更名之郡皆因郡境有所变化”[93]。汉对秦制,多相因承,这一惯行做法,很可能也是由秦朝沿袭而来。

秦黔中郡的辖境,恰恰发生过很大变化。前面在论述黔中郡的设置时间时已经谈到,谭其骧考述说,黔中郡在设置之后,曾割除其北部之原楚巫郡地予南郡,此为“峡江两岸及清江流域地”。谭氏复有考述云:

  

(黔中)西北今四川东南隅黔江流域之地,郦元《江水注》以为乃昭襄王时司马错取楚黔中地所经由,疑亦当在界内,汉初始割属巴郡。[94]

  

此故巫郡与黔江流域两地的割除时间,史籍中没有明确记载。对于巫郡,谭其骧没有具体叙述;而上面引文对黔江流域归属变易时间的判断,也没有明确说明[95]。从秦郡的总体变化状况来看,黔中郡北部和西北部这两个区域归属的变化,最有可能发生在两个时期:一个是始皇二十六年初定三十六郡之时,另一个便是这次改黔中郡为洞庭郡的时候。但初定三十六郡时一般只是整体调整郡的分合裁并,没有另外小幅度调换辖界的记载,所以,还是在始皇二十七年时重做调整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这两处郡界调整的原因,可以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当时的政治需求,进行推测。谭氏所说黔江,今通称乌江。调整前黔中郡境内共有四条大的水系,西面为乌江,北面为清江,东面为澧水和沅江。四条大河,流向三个方向,黔中郡的几何中心,差不多处于其分水岭上,而这里山高谷深,相互间联系,极为困难。所以,根本不可能长期维持这种局面。将乌江流域划归巴郡,清江流域划归南郡,是顺应地理条件所必然要做出的选择。

但在另一方面,这样做也正符合秦朝政治统治的需要。秦、汉两朝,立国关中,在地缘政治上,都奉行强烈的“关中本位”政策,即以都城所在的关中地区为凭依,来控御国家重心所寄的中原地区[96],而所谓“关中”地区的外延,在秦代则南有大巴山、三峡地带以西的巴、蜀、汉中地区[97],长江三峡两岸的连绵山地,似乎成为此“大关中”区域东侧的自然界限。将乌江流域划归巴郡以后,巴郡与黔中之间,便能够以乌江同澧水、沅江之间的分水岭作为天然的界限和屏障,将“关中”区域与东部其它地区,隔绝开来,在地理空间上形成完整的封闭体系。楚故巫郡则地跨三峡两岸,界内有扜关,是控制巴蜀东出的重要门户,在这一门户的东面即为南郡。这一区域隶属于黔中,郡内联系很不方便,而若将其归入南郡,则有长江一水相连,极其便利,有利于加强对这一要道的统一控制[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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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16.3.2010 15:27:30 | 只看该作者
秦廷这次对黔中郡辖界所做的调整,并非只损不益,其郡名改称洞庭,就与新增益的辖界有关。在前面的第三节中已经论述,按照《水经·沅水注》的记载,西汉武陵郡的设立,乃是“割黔中故治”,也就是由长沙郡中割取原来与其并立之黔中郡所辖地域设立。

按照《汉书·地理志》的记载,洞庭湖附近的益阳、罗县和湘山等,都不在武陵郡界内,而是隶属于长沙国[99];又前面第三节论述黔中郡建置沿革时所引甄烈《湘州记》,记云秦设置长沙郡,乃是用“以统湘川”[100],即湘水流域,自然也要包括洞庭湖区的湘水下游。这也就意味着分置为长沙、黔中两郡以后的秦黔中郡辖界,并不包括洞庭湖周边区域在内。可是,在秦始皇二十七年的时候,黔中郡的郡名,却改成了洞庭。按照常理,此时一定是将洞庭湖附近区域,由长沙郡划归黔中管辖。不然,不会取用这样的郡名。这样调整的原因,应是在割除巫郡与黔江(乌江)流域两大区域后,黔中与长沙相比,土地荒凉且面积又显狭小,故稍损长沙比较肥沃的洞庭湖区以事弥补。

谈到洞庭郡得名的缘由,需要辨析有些相关的看法。《史记·苏秦列传》载苏秦说楚威王,云楚“南有洞庭、苍梧”[101];又《战国策·秦策》有云:“秦与荆人战,大破荆,袭郢,取洞庭、五都、江南。”[102]周宏伟以为此所云洞庭俱应为楚国郡名,而当时“烟波浩淼的洞庭湖并不存在”[103]。今案这两个例证中的洞庭为一区域名称,自然无误,唯洞庭在当时是否置郡,仅仅依据上述记载,目前恐怕还无法论定。而洞庭作为一个区域名称,还是应当源自于其位于洞庭湖周围。

洞庭湖的水域,当时虽远不及后世辽阔,但这并不等于湖面尚未存在。屈原《离骚》有句云:“将运舟而下浮兮,上洞庭而下江。”此自是在洞庭湖上行舟;又云:“洞庭波兮木叶下。”此亦明言洞庭为水波荡漾之湖面 [104]。此外,《山海经》还记载沅水“合洞庭中”[105],这也只能是指水流汇聚于湖泊之中。这些记载,都可以明确无误地证实洞庭湖的存在[106]。因此,所谓洞庭郡,一定要包括洞庭湖区在内。

长沙郡名的更改,除了北部洞庭湖区被割取出去的原因之外,还应当与其南方增加了一部分新拓展的疆域有关。谭其骧依据马王堆出土的西汉地图,复原秦至汉初长沙郡国南界,发现长沙有一部分疆土伸进到南岭以南的连江上游地区。谭氏以为,这是平定南越后,秦始皇有意设置的“犬牙互入”措施,以防止岭南割据[107]。案谭其骧对于长沙南界的复原,似乎还可以略加补充。这就是马王堆出土《地形图》上,在岭南连江与绥江两江的上游河道之间,标有“封中”二字,应是表示当地居于长沙国封界之内[108]。这一带原来都应该是西瓯的属地,秦军这次南征,最终虽告败退,但在岭南应当还是控制了一部分领土,这就是长沙国南部这一部分辖界伸入岭南的历史原因,而不一定如谭氏所云是出自秦始皇刻意规划的“犬牙互入”措施。不然,灵渠是去往岭南的第一重要信道,而按照谭氏的复原,其南端乃在长沙国封域之外,这就难以符合所谓“犬牙互入”的安排了。南征秦军势头最盛的时候,应当在岭南拓展有更大范围的疆域,迨至尉屠睢被杀,复又被迫放弃,这些只是秦军撤退后仍然剩存的新开疆土。后来西汉在岭南设置苍梧郡,辖境就在岭南西瓯故地,其郡名的选取,恐怕即与此地在秦时曾一度隶属于苍梧郡管辖有关。

战国时楚国是否曾设有洞庭郡,虽然目前还无法判定,但是,如同前引《史记·苏秦列传》所示,洞庭和苍梧分别是楚国境内的两个大区域名称,这一点应当可以肯定。《史记·苏秦列传》楚“南有洞庭、苍梧”的记载,乃是本自《战国策》[109];而《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有记载云:“及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 [110]愈加可以证实这两大区域的存在。《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昭襄王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111]。如周振鹤所云,当时所谓“江南”,是指今湖北南部和湖南全部区域[112],故秦人所置黔中郡,最初应包括洞庭、苍梧两大区域在内,长沙郡也应当是分割黔中郡所置。所以,黔中、长沙两郡分别更名为洞庭和苍梧,所取用的郡名,本有历史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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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16.3.2010 15:27:44 | 只看该作者
长沙及其所更名之苍梧郡,是这次进攻岭南的前沿基地。所以,当地的军事首领,有资格担当指挥主攻部队的职责。张家山出土秦《奏谳书》记始皇二十七八年时,苍梧郡尉名徒唯,且涉及大量征发“新黔首”以击“反盗”之事[113]。所谓“反盗”,与《淮南子》所记越人散处山林以反击秦军事相合,故颇疑此“徒唯”即《淮南子》所记“屠睢”。盖“徒”、“屠”同音,“唯”、“睢”则形似音近,都很容易混淆致讹。《史记》记载,汉武帝时主父偃云屠睢将兵攻越,“旷日持久,粮食乏绝”之后,遭越人击之,方始大败[114]。依此,尉屠睢被杀,应在攻越很久以后,从时间上来看,他也有可能就是秦《奏谳书》中的徒唯。如果这一推测能够成立,那幺屠睢被杀,也就是这次征伐的正式结束,应当是在秦始皇二十八年以后。《淮南子》说驻扎在南岭与武夷山地上的秦南征军,持续“三年不解甲驰弩”,直至越人“杀尉屠睢”之后,始“发适戍以备之”,即用在全国各地因罪谪发的边卒,来取代这些自始皇二十五年征楚以来所征发的普通秦民,戍守防范越人的边防线。从始皇二十五年到二十八年,刚好满三年,徒唯任职苍梧郡尉的时间,也正与此相合。

这次越岭作战,虽然是以失败告终,但考虑到秦五十万大军分为五路驻守南岭和武夷山地防线的情况,即可知当时在总体上,秦人尚处于划疆自守的状态,并没有余力展开全面进攻,尉屠睢进击西瓯,只是一次试探。这是因为综观所谓“百越”的历史可知,西瓯远不及东越(包括东瓯和闽越)、南越强盛,所以,当时秦廷才选择这一软腹部作为其突破口。

屠睢南下失败之后,及至始皇三十三年,秦廷终于攻取岭南,并设置“桂林、象郡、南海”三郡[115]。由于疆土的扩展,不能不设立岭南三郡,而这样一来,则打破了以十二为基数的三十六郡格局。经清儒以来考订,学术界咸以为始皇二十六年划定的三十六郡,终有秦一代,并没有全部遵用未改,后来又从中分置出有若干郡。由于文献记载疏略模糊,这些新增置秦郡的名目、数量以及设立时间,目前都还很难弄清。

钱大昕因固持三十六郡为始皇一朝成数的看法,以为凡后所增置者,“皆二世改元以后豪杰并起”所分设。其余诸家所说之稍明确者,往往又在其各自所定三十六郡之外,考稽出一确定数目。全祖望谓秦朝后置有岭南三郡及闽中、九原两边郡,合之共有四十一郡。刘师培以为秦另增有南海、桂林、象郡和闽中郡,有秦一代共四十郡。王国维则执着于始皇置郡三十有六乃是秦以水德王而数以六为纪的看法,以为在始皇二十六年之后,“次年增置燕、齐六郡(德勇案,乃胶东、胶西、济北、博阳、城阳、广阳)为四十二郡。四十二者,六之七倍也。至三十三年,南置南海、桂林、象郡,北置九原,其于六数不足者二,则又于内地分置陈、东海二郡,共为四十八郡。四十八者,六之八倍也。秦制然也”。

谭其骧则以为始皇二十六年以后新增秦郡,设置时间明确者有岭南三郡及九原郡,其余尚有东海、常山、济北、胶东、河内、衡山六郡,虽为始皇二十六年以后析内郡所置,但具体时间不详;另有鄣郡和庐江两郡,也有可能为秦时析置。所以,迄至秦末,其设郡总数,便很可能为四十八个[116]。

周振鹤复申说王国维氏始皇帝数目尚六的信条,进一步坐实谭氏秦末郡数应含有鄣郡和庐江两郡在内的主张。谭氏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其所绘秦郡,实即依循此四十八郡之说。但是,谭、周主张的四十八郡,与王国维有很大差异,而周氏并没有像王国维一样,具体说明这新增一十二郡的设置时间[117]。上述诸说,仍均不包含内史在内。

诸家所做推论,因始皇二十六年三十六郡这一基础都有差误,故所说析分增置之郡,均需要重新稽考。除南海、桂林、象郡三郡的设置时间有明确记载之外,其余诸郡,既没有明确的设郡记载,更难以确认其设立时间。王国维所做推断,也不过是依照情理以想当然而已。可是,每个人对于情理的判断,往往并不相同。所以,严格来讲,依据目前所掌握的史料,还不足以对这一问题,做出确切的结论。但是,学术研究,不能株守其成,在任何条件下,都需要尽可能提出合理和明确的判断。秦郡的研究,正是在这样的历程上才得以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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