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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2010 15: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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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经营岭南,肇始于其兼并列国之初。据《史记》记载,王翦在率领六十万大军伐灭楚国,“平荆地为郡县”之后,随之,“因南征百越之君”[69]。由于《史记》中明确的相关记载,仅有这幺一句话,后人很难弄清王翦当时究竟是采取了怎样的军事行动,以及这次行动产生了什幺样的结果。
钱大昕以为王翦此役即征伐岭南,并取得成功,设置岭南三郡,不过是以因其君长以自治的形式相羁縻,时间则是在始皇二十六年划定三十六郡之先[70];谈泰则以为所谓南征百越之君,应当就是指伐取会稽地事[71],刘师培等亦附和谈泰的见解。今案王翦攻取会稽地区,事见《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秦王政二十五年,“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72]。盖此即所谓“平荆地为郡县”,故钱大昕据此反驳谈泰说:“《王翦传》先言‘竟平荆地为郡县’,而后言‘南征百越之君’,可验百越在会稽郡之外矣。”[73]在这一点上,自以钱大昕所说稍胜一筹,故王翦南征百越,与秦王政二十五年平定楚越旧地,终究还不是同一件事情。
王翦统率六十万大军出征百越,是很重大的军事行动,在史籍中不应只留下这幺一句不明不白的记述。《淮南子》当中有如下一段记载,涉及到秦廷出兵岭南史事:
(秦始皇)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领(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馀干之水,三年不解甲驰弩。使监禄无以转饷,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杀西呕君译吁宋,而越人皆入丛薄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徒睢,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适戍以备之。[74]
《淮南子》为子书,这里乃是举述秦人备胡利越而招致败亡的事例,来说明“事或为之,适足以败之;或备之,适足以致之”的道理,所以,不像史书叙事对事件来龙去脉交待的那样清楚。对上述记载,还需要进行分析[75]。
首先,征发五十万军兵,是很大的规模,而秦太尉、廷尉、中尉等俱不单称“尉”,单称为“尉”者只是郡尉、县尉等,故所谓“尉屠睢”最高似只能是一位郡尉。《汉书·严助传》载淮南王刘安上汉武帝书,在提及此事时说:“秦之时尝使尉屠睢击越,又使监禄凿渠通道。”唐颜师古注引曹魏张晏语云,“尉”是指“郡都尉”,监是指“监郡御史”。秦每郡分置守、尉、监,以御史监郡[76]。由“监禄”的郡监身份,可以印证“尉屠睢”也应当是郡尉,方才合理[77]。把数额如此庞大的军队和这样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完全交由屠睢来指挥,很不合乎情理。分析当时的形势,所谓尉屠睢征越,应当就是王翦南征之役,而这次行动的主帅,当然只能是名将王翦。
当初王翦率六十万军队,出征荆楚,《淮南子》此云五十万,或是在平楚过程中有所减损所致。虽说是南征,可五十万军队,分成五路,实际上是分别驻守在与越人相接触的边界上。《淮南子》所用“塞”、“守”、“处”、“结”诸动词,本是交互为文,都是驻守的意思[78]。镡城应即《汉书·地理志》武陵郡属下的镡成县[79],位于汉武陵郡亦即秦黔中郡的南界[80]。“镡城之领”,应指镡城南侧所临南岭。九疑即九疑山,位于西汉零陵郡营道县南[81],即秦长沙郡南界之南岭山地的一部分。南野应即《汉书·地理志》豫章郡南壄县[82],位于秦始皇二十六年之九江郡南界,南面亦侧临南岭。馀干应为《汉书·地理志》之馀汗县,界内有馀水,应即所谓“馀干之水”[83]。这一带东隔今武夷山地,与闽越接界。“番禺之都”,此“都”字应为城邑边鄙之义[84],具体应指番禺北面稍偏西方向的越人北界[85];而宽泛地讲,越人北界,也可以认为即是秦人南界。
南岭与武夷山山地,正是秦朝与南越、东越等越人的地理分界线。五路大军,驻守界上,与其说是突入越地的征伐,毋宁说是试图以强大武力来清除或剿服边鄙地区的越人,明确划定双方的界限。迄至汉初,庐江郡界内尚有“南海”越人起事反叛[86];甚至在汉武帝时期,东面的闽越,每欲袭扰汉地,还会西出武夷山地,“必先田馀干界中”[87],说明在秦朝这次用兵之前,越人居住的地域,决不会是完全以南岭和武夷山地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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