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宜 于 25.6.2018 18:20 编辑
看来,海外中国人的通病照样存在于律师这个行业。宰自己同袍远比宰德国人容易多了。 而这位中国律师,不知是水平有限还是漠不关心,把一封法院的函件,居然翻译得似是而非。 再回头找消费者协会的那位女博士。女博士过去声称英语不好,无法给我们提供律师函的英文译本。这时,忽然变得极其爽快,并立即寄来了一封语言非常规范的英文律师函。这封律师函并未涉及案件本身,而是提出,这个案子必须由她的律师事务所继续操作,否则,一旦上庭,我们会输得很惨。并且,最重要的是,接手官司之前,我们必须预先支付给她500多欧元的账单。这个账单,是她在消费者协会接过我几个咨询电话的费用。因为,除了她那封严重误期的律师函,她在消费者协会对我做出的服务已经结束。既然继续委托她,我们就必须支付过去我们在电话中咨询的费用。而其后的费用,乃至法庭的费用,将按照实报实销向我们收费。 这时,我们不得不怀疑,她在消费者协会为我们撰写的那封价格优惠的律师信被严重耽搁,应该是故意为之?从而把我们逼到她的律师行去,支付高出几十,几百倍的费用。 但是,请教行家以后,我们得知。同一件法律案件,最好从头到尾都由同一个律师进行。如果中途换将,我们就有可能会面临更加难以掌控的结果。 德国的律师函件使用的语言是如此的特殊,我们的德国邻居,一位电脑工程师甚至都看不太懂,眼下的道路只有一条,迅速找到合适的律师,除了现在必须紧急答复的法律传票外,还要代表我们上法庭进行辩论。 但,好律师在哪里呢? 时钟滴答行走,答复法庭传票的期限正在急速接近。而我们却不知如何行动。 我满肚子的法律知识,这时候已经被复杂的德国法律术语大打折损。明明有理,我们却有口难辨,明明可以轻易取胜的一件小小民事纠纷,现在却一筹莫展。 德国的律师并非青面獠牙,却轻易把你推进火坑。然后,抓着滴血的尖刀,逼你掏空身上所有的口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