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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2010 15: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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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王翦列传》系王翦“南征百越之君”,于秦平楚之后,而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王翦平楚,事在秦王政二十五年,说明这次军事行动,在始皇二十六年尽并天下之前,即已展开。不过,秦朝的军事行动,并没有仅仅局限于扫荡边界。在如此强大的军事实力面前,处于秦朝想要划出的边界以内的一少部分外围越人,应该很容易或被驱走,或者彻底服属,《淮南子》云秦朝出兵后“三年不解甲驰弩”,应是边界靖定后,仍以重兵固守,以防止越人卷土重来。正因为靖定边界,不会遇到太大阻碍,所以,约略与此同时,秦廷又选择重点地区,尝试展开进攻。这一突破口,选在了黔中郡的南界。
《淮南子》所说监禄为转饷而凿渠,即著名的史禄开凿灵渠一事。这条渠道,凿通湘江和漓水两支水系,连结南岭两侧的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而其在岭北一侧,湘江正流经黔中郡界内。如果仅仅是靖定或固守南岭这道自然屏障,自然无需费力开凿跨越南岭的运渠,显然,秦军在这里已经突入岭南地区,不再满足于以“九疑之塞”为限。在接近灵渠南端处,有一“秦城”。《舆地纪胜》引宋鲍同《桂林志》记云,此城乃“秦始皇二十三年筑以限越”[88]。谭其骧以为“二十三年”应为“二十五年”之讹[89],当是。这可以进一步证实,秦军确实已经跨越分水岭,进入岭南地区。《淮南子》记述说这次南征,“与越人战”的主要作战对象,是“杀西呕君译吁宋”,此“西呕”又作“西瓯”[90],是古越人在今广西境内的一个分支,其属地正北接秦黔中界域[91]。
凡此,都说明秦黔中郡是秦军南下岭南的信道和前沿基地[92],从中分设长沙郡,正是基于这一政治和军事背景。因为这将强化原黔中郡南部毗邻岭南区域的管理,保障其更好地发挥战略桥头堡的作用。
秦始皇二十七年黔中、长沙两郡更改郡名,在很大程度上,应同样与对岭南的战事有关。周振鹤研究西汉政区地理,于历史地理现象的普遍规律,揭示殊多,对于解决相关问题,颇有助益。周氏谓汉高祖时,“凡更名之郡皆因郡境有所变化”[93]。汉对秦制,多相因承,这一惯行做法,很可能也是由秦朝沿袭而来。
秦黔中郡的辖境,恰恰发生过很大变化。前面在论述黔中郡的设置时间时已经谈到,谭其骧考述说,黔中郡在设置之后,曾割除其北部之原楚巫郡地予南郡,此为“峡江两岸及清江流域地”。谭氏复有考述云:
(黔中)西北今四川东南隅黔江流域之地,郦元《江水注》以为乃昭襄王时司马错取楚黔中地所经由,疑亦当在界内,汉初始割属巴郡。[94]
此故巫郡与黔江流域两地的割除时间,史籍中没有明确记载。对于巫郡,谭其骧没有具体叙述;而上面引文对黔江流域归属变易时间的判断,也没有明确说明[95]。从秦郡的总体变化状况来看,黔中郡北部和西北部这两个区域归属的变化,最有可能发生在两个时期:一个是始皇二十六年初定三十六郡之时,另一个便是这次改黔中郡为洞庭郡的时候。但初定三十六郡时一般只是整体调整郡的分合裁并,没有另外小幅度调换辖界的记载,所以,还是在始皇二十七年时重做调整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这两处郡界调整的原因,可以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当时的政治需求,进行推测。谭氏所说黔江,今通称乌江。调整前黔中郡境内共有四条大的水系,西面为乌江,北面为清江,东面为澧水和沅江。四条大河,流向三个方向,黔中郡的几何中心,差不多处于其分水岭上,而这里山高谷深,相互间联系,极为困难。所以,根本不可能长期维持这种局面。将乌江流域划归巴郡,清江流域划归南郡,是顺应地理条件所必然要做出的选择。
但在另一方面,这样做也正符合秦朝政治统治的需要。秦、汉两朝,立国关中,在地缘政治上,都奉行强烈的“关中本位”政策,即以都城所在的关中地区为凭依,来控御国家重心所寄的中原地区[96],而所谓“关中”地区的外延,在秦代则南有大巴山、三峡地带以西的巴、蜀、汉中地区[97],长江三峡两岸的连绵山地,似乎成为此“大关中”区域东侧的自然界限。将乌江流域划归巴郡以后,巴郡与黔中之间,便能够以乌江同澧水、沅江之间的分水岭作为天然的界限和屏障,将“关中”区域与东部其它地区,隔绝开来,在地理空间上形成完整的封闭体系。楚故巫郡则地跨三峡两岸,界内有扜关,是控制巴蜀东出的重要门户,在这一门户的东面即为南郡。这一区域隶属于黔中,郡内联系很不方便,而若将其归入南郡,则有长江一水相连,极其便利,有利于加强对这一要道的统一控制[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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