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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2010 15: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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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后,日本对“广田三原则”似有些动摇。在1936年3月至5月,先是出任首相后的广田宣布,其对华政策仍以“三原则”为主。稍后,新任外相有田八郎在阐述对华政策时又宣布不必拘泥于“三原则”。而事隔一个月后,有田又指出,对华政策仍以“三原则”为基础。这种持论不定的情况反映日本政府推行“三原则”的对华政策受阻后的政策危机。此后,日政府虽未再强调“三原则”,但是“三原则”毕竟是经外、陆、海三省协商制定的,其内容反映日本军国主义侵华基本要求及策略。因此,不管怎样变,其对华政策的内容总还在“三原则”框架内。正因如此,日1936年8月四相会议所通过的《帝国的外交方针》,以及在此方针指导下制定的《对中国实施的策略》仍然都包含着“三原则”中的内容。这两个文件以要求国民政府与其结成反苏反共军事同盟和推动中日经济合作为主要内容,可视为是“广田三原则”中二、三项内容的具体化。日方据此对国民政府又展开了新一轮的外交攻势,此即为关于“三原则”交涉的第三个回合。在这一回合中,日政府设定要达到的目标是:“签订防共军事协定”,缔结军事同盟;“建立日华航空联系”,“促进日华经济合作”;(注:复旦大学历史系编:《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05页。)等等。为此,日方在1936年9月至12月初反复就此向国民政府纠缠。日方的立场和具体要求是:1.关于“防共”问题。一般“防共”实现“情报之交换”、“启发人民如何防止赤化运动之意见及办法的交换”和“取缔、防止赤化运动之意见及办法的交换”。(注:《中华民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897、917-918、897和900、894-895、884、886-887页。)华北“防共”,组织专门委员会商讨具体办法。2.关于“经济合作问题”。“设立中日合办航空会社”,“希望中国政府同意减低进口税率,以轻日华负担而缔结互惠协定”,“并组织以全中国中日经济合作为目的之投资团”。(注:《中华民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897、917-918、897和900、894-895、884、886-887页。)中国政府对日方这些要求态度比较明确。对于“共同防共”问题,中方表示,中日关系状况不好,“而人民以仇日之故,倾向联俄容共之思想日见增高之时,如谈此项问题必引起国民更大之疑惑,增加仇日之情绪,徒使我政府运用外交政策感到困难”,因此,“以勿谈此问题为妥”。(注:《中华民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897、917-918、897和900、894-895、884、886-887页。)对于“经济合作”问题,中方表示“合办航空”首先必须“贵方决心解决华北自由飞行问题”。而关税方面,“反对协定关税之方式,只允自动酌予调整”。(注:《中华民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897、917-918、897和900、894-895、884、886-887页。)同时,国民政府在交涉一开始时即提出“提请日方切实答复,迅予解决”的五个事项是:1.取消塘沽、上海两停战协定;2.取消冀东伪组织;3.停止华北非法飞行;4.停止华北走私并不得干涉缉私;5.消灭察绥伪军。(注:参见《中国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外交报告》,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七十二辑,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发行1977年版,第439页。这五点系张群根据蒋介石意见提出。见《邵元冲日记》,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23页。)由此可见,对日方所提各项要求,国民政府基本都予拒绝,并向日方提出了严正要求。由于双方都坚持自己立场,这一回合谈判在12月3日破裂。至此,整个交涉也就完结。
(二)
从整个交涉过程看,在交涉破裂之前,国民政府的策略原则是,对“三原则”不接受但不拒绝交涉。之所以采取不接受的策略,是因为中国朝野都认“三原则”将极大地损害中国主权。如蒋介石在听到“三原则”的某些内容后即致电汪精卫,认为,“三原则”内容“如其为所传要求放弃以夷制夷之外交,尊重伪满与联盟防赤三条,则形式似较减轻,而其内容即为脱离国联,承认伪满与联盟对俄之变相”,“故其意义深重,不得不郑重考虑”。(注: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642页。)蒋十分敏感地注意到了它深藏的危害性。北平文化界救国会指出,在所谓“广田三原则”底下,“华北特别区、沿江沿海亲善区、某某三省独立区和其他的策划”都将实现,如此,不但华北灭亡,“整个的民族,快要沦为奴隶”。(注:《北平文化界救国会第一次宣言》,解放军政治学院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七册。)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甚至直接称其为“广田三原则二十一条”。(注:《民族解放先锋队成立宣言》,参见同上书。)在此情况下,国民政府自然很难接受“三原则”。外长张群也曾指出,“要我国先承认”“三原则”,“这当然是我们做不到的”。(注:《中国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张委员群外交报告》,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七十二辑,第432页。)但为什么同时采取不拒绝交涉的策略呢?这除了日方不断向国民政府要求交涉之外,似还有两个值得注意原因。首先,国民政府自1935年初以后,正致力于实现中日之间的交涉都经由外交部门进行,即所谓恢复外交常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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