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问题对所有的中餐馆来说都很棘手。做生意,商务纠纷在劫难逃,一旦出现争执上了法庭,手无证据,轻则被动,重则吃大亏,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其实太多的老板只一味知道拼死挣钱,但没想过怎么同时去杜绝漏洞。谈及生意经,提倡 “开源节流”,当中 “谨养其和” 的辩证道理不能不说。荀子曾戒曰:开其源,节其流,而时斟酌;论及经营、理财时,荀子在《天論》篇中又推崇:君者应 “思物而物之 , ...... 理物而勿失之也”。我自然也面临这样的问题,当然我利用自己的语言优势避免了很多吃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得出招,一开始我就采用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既然样样事都要信件往来不现实,但又怕手中没有证据吃大亏,那就设法每件事宜都立档作电话记录。虽然当时可能多了几分钟的麻烦,但日后却省去了一大块心病。每次电话的年月日、几点几分、对方电话号码、姓名,事由、谈话内容、谈话结果,尤其重要的是对方的承诺。这种记录虽然没有对方的签字,但只要是事实,合乎常理,有说服力,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没想到,这种办法让我这次避免了近千欧元的财产损失。算个生意账,按增值差价(Aufschlag)算,这就意味着否则老板将白白多做五千上下的生意,又何苦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