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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短期居留(半年以内)时
中国驾照持有人如满足以下条件可在德国驾车:
— 持有附译文的中国驾照公证书
或
— 中国驾照已由中国有关部门转为国际驾照。负责此事的是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沁春路179号,电话:6498 7070 - 54280)。
在德国长期居留时
在德国建立登记住所的中国驾照持有人六个月内有权不经换证在德国驾车。
如能证明保留在德登记住所不超过共十二个月,驾照主管部门可将换证申请期限续延六个
月。
在德国长期居留时中国驾照换证
六个月满后中国驾照须换成德国驾照。
为此须在一驾校参加理论和实践考试。
参加驾驶学习不是必须的,但会增加立即通过考试的机会。
在德国长期居留时换证原则
务必注意下列原则:
— 六个月满后不换中国驾照而驾驶轿车者因无证驾驶(道路交通法第21条)而违法。
— 最晚在建立住所满三年后换证。如未在此期限内申请换证,须在签发驾驶许可前另外完
成驾驶学习(驾驶许可规定第31条第1段)。
— 申请签发德国驾驶许可须附上一份外国驾驶许可尚有效的声明书。
— 换证时中国驾照原则上须上交。上交德国驾照后,中国驾照可收费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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