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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3.2008 11: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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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为人们妄执攀缘,往往重名不重实,重表不重里,重形式不重内容。
而且如佛预言:末法时期,邪师说法,如恒河沙。
所以释尊又说四依: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智不依识,做为修学的依准。
尤其“依法不依人”现在人们提得比较多,比较普遍,却似乎对其意旨不甚了解,甚至有人认为“依法不依人”而可以“依法不要人”。把亲近善知识和依法不依人对立起来,这是十分错误的。
因为听闻佛法,不外从佛、佛弟子和经典中去闻。佛和佛弟子即是人,即是善知识。经典也是佛所说,佛弟子所集结诠译,这一切都离不开人,离不开善知识。
所以“依法不要人”是不行的。那么,依法不依人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在《梵网经菩萨戒》中有这么一段
“其法师者,或小姓年少,卑门、贫穷、下贱、诸根不具,而实有德,一切经律尽解。而新学菩萨,不得观法师种姓,而不来咨受法师第一义谛者,犯轻垢罪。”
意思是说:当观法师之见正与不正,莫观其种族之贵与贱。
此即‘依法不依人’之正义,亦即求善知识之正眼。当重正知正见之实德,而不看其人之名望与地位也。
在《菩萨善戒经》三十七助道品第十八中进一步说:
“菩萨摩诃萨依法不依人。知法非法。知如是法是佛所说是长老说是众僧说。若
是非法。虽闻佛说心不生信。复有是法非佛所说非长老说非众僧说。虽非佛说长老僧说。是法相者闻则信受。”
意思是:修行的人所追求的是智慧与解脱。因此,他所信受的,只是能导致这些目标达成的法,而不是说法者本身。
不论说法者地位怎样崇高,所说法若不能导致解脱的,便是非法,绝不应信受。就是他现菩萨、佛身说法,亦复如是。
但是,所说法若能导致解脱,是合法的,那么,就是说法者现外道之身,行者也应恭敬信受力行。
所以说,亲近善知识和依法不依人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的,修学的人不能因为善知识而丢掉法,反之远离而不去亲近善知识也是错误的,应该是亲近善知识,依法不依人。真正的善知识一定是每一脚步都是协助你“依法不依人”,协助你逐渐独立,协助你亲自去体证宇宙人生的实相、真理,而达到解脱自在。
亲近善知识,目的在听闻佛法。但知识的善与恶,不是容易判断的。
佛法流传得那样久,不免羼杂了一些异说,或者传闻失实,所以即使是品德可尊的,也不能保证传授的可信。
善知识应该亲近,而不足为佛法真伪的标准,这惟有“依法不依人”。
依法考辨的方法,《增一阿含经》声闻品,曾略示大纲:
“便作是语:我能诵经,持法,奉行禁戒,博学多闻。
正使彼比丘有所说者,不应承受,不足笃信。当取彼比丘而共论议案法共论。
……与契经相应,律法相应者,便受持之。
设不与契经、律、阿毗昙相应者,
当报彼人作是语:卿当知之!此非如来所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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