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2007|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需要澄清的一些事实!!!

 关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6.9.2008 21:5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这是您的帖子上的内容:

您说其他德国旅馆在展会期间价格要150多欧,我可是在当时查了https://www.hrs.com/  了
便宜的也只要29欧,还包早餐。

既然你推荐大家去那家网站的:便宜的29欧元包早餐。为什么扛着10Cent硬币来柏林乐宿坊驴友客栈住宿22欧元的一个床位呢?

你的企图到底是什么呢?正常吗?我们的竞争对手给你多少酬劳了?让您一个自称女博士的人废寝忘食地在放炮:让大家不要去乐宿坊,而是去你推荐的网站。既然你推荐给大家,您自己为什么不自己去订房住宿,找德国旅店也去照照片,给大家看一看。当心的是,诽谤罪需要证据的!

暖阳:乐宿坊从现在起对您无语了。您也从现在开始,继续”工作“吧!您有时间,我们没有时间再陪您玩了。一路走好!
**************************************************************************************************************************
请问你用什么来证明我是竞争对手派去的??
我只是推荐了一个我去布拉格时定旅馆用的网站而已。
莫名其妙。。。。。
我是学经济的,做生意不是你这么做的!!!
2#
 楼主| 发表于 6.9.2008 21:56: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慕尼黑的您好!                                                                                                                                                                                                                                                                                                                    来自慕尼黑的小姐(您在住宿的华人家庭里自称是博士”生“)?!

您的帖子我们刚刚看到。对您的言语,我们感到很遗憾。看到您从昨天到现在不辞辛苦地歇斯底里,并邀请了无数个马甲同您妇唱夫和,企图彻底毁灭我们乐宿坊,所以在经过调查核实后,发现你们另有企图,所以还是在这里只能把具体情况详细叙述一下,请各位看看到底是怎么了:

您是在8月19日曾询问过住宿我们客栈的事宜,给您回信问您是男是女之后,(大家都知道乐宿坊的柏林驴友客栈是男女分房住宿),然后您就绕无音信了,突然在8月30日您给我们发信预定一宿客栈住宿,要求有烧水壶一枚。在您预定乐宿坊柏林驴友客栈9月3日一宿的时候,我们已经向您解释过,由于这个时候正是柏林大展会:IFA的时候,我们的客栈价格是22欧元每人每宿。并且9月3本来应该退房的客人把机票看错了,所以给您预留的床位的确没有了。当时您的手机号码又无法接通并且您一直没有回电,而是您在提前一个多小时抵达乐宿坊时突然打电话嚷嚷(换言之:叫喊):说为什么没有人来给你开门,我们正在后院打扫卫生,满头大汗来给你开门,你第一句话是:我可没有护照,护照放在领事馆了!我立刻开玩笑的问:您怎么知道我们要求客人住宿时出示护照呢?您无语。难道我的话伤寒了您的自尊心?在我向您解释了本来应该退房的客人没能退房的原因时,同时建议您去旁边的一个华人家里的客房住宿,您没有一丝异议。在您交房费22欧元时,您掏出一大堆10Cent硬币,斩钉截铁地说:没有整钱,只有这个。我无语,也难怪您大老远从慕尼黑扛着10Cent的22欧元硬币来柏林乐宿坊住宿一宿。当您华人家庭的主人过来接您时,我还特意当着他的面对您说,如果您有问题,请您给我们电话联系,我们会再为您想别的办法。

没有听到您的消息。。。

乐宿坊如果有另您不满意的地方,我们在您抵达的时候就向您提出过建议,如果您不愿意住在那家客房,告诉我们乐宿坊会另外想办法。您的道听途说有关别的客人住宿情况是很不正确的,请您不要撒谎,更不应该把别人的话拿来,经过改编后在这里大做文章,希望您言语慎重,不予诽谤。诚信不仅应该是只有商家才遵守,作为客户和一个最基本的人也要遵守诚信!!!!!

乐宿坊已经经营了多日,您的投诉还是第一个,所以也很遗憾让您受到如此伤害和不满。我们将同您直接联系,把您的住宿费如数退还给您(我们的确本想全部住宿费22欧元(您的所有10Cent硬币们)退还给您,可是现在发现,您的企图和用意不是投诉而是诽谤诋毁乐宿坊,请问您被什么人收买了?值得做这种事情吗???!!!)
********************************************************************************************************************************************

首先,我并没有收到您提前的任何电话!!!!如有假话,天打雷劈,并且我的手机一直处于开机状态。
其次,我到了乐宿坊,打了好几个电话给你,你都没接,但是我并没有嚷嚷。
再次,我是说我护照放在使馆了,但是你没有开那句玩笑吧!!!

我当时坐的夜车从慕尼黑到柏林,然后到了火车站之后,便用20欧在机器上买一日用的地铁票6.1欧(AB圈的),机器吐出来的都是硬币,所以我装了满满一大袋的硬币在包里。
到了乐宿坊之后,我给那个女的是20欧的一张纸币,外加10cent的2欧。我说袋里有太多硬币了。态度非常好,因为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我得到的服务是那样的。如果我有他们所说的
斩钉截铁,天打雷劈,但是如果他们在撒谎,他们应受天打雷劈。诋毁人不是这么诋毁的。

至于他们说的我是某某旅馆派去的,大家可以搜一下我之前的发帖。我还询问过其他人什么方式去柏林比较便宜。因为我读的是博士项目,用英语授课,德语不太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6.9.2008 21:58:19 | 只看该作者
相信你,不相信那个旅馆,道歉一点诚意没有,还反咬一口,什么玩意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6.9.2008 21:59:34 | 只看该作者
希望大家都积极解决问题.LZ这ID我见过.这次乐宿坊的话的确太过.我相信你不是所说的托.LZ自己也不要太激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6.9.2008 22:00:51 | 只看该作者
我甚至可以提供我在lmu的信息:
来证明我的博士生身份。乐宿坊的人,你们处理事情的方法太笨了。我不是要你们还钱,关键有个态度,说你们这次处理事情没处理好,下次一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删掉了啊

这个限时啊,我待会会删掉的。
晕死,为了这点事情把私人信息都搬出来了、

[ 本帖最后由 暖阳 于 6.9.2008 23:32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6.9.2008 22:04: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暖阳 于 6.9.2008 23:00 发表
我甚至可以提供我在lmu的信息:
来证明我的博士生身份。乐宿坊的人,你们处理事情的方法太笨了。我不是要你们还钱,关键有个态度,说你们这次处理事情没处理好,下次一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http://www.mgse.v ...

删了自己得信息吧
没必要
我相信你还是比较客气得,就上网抱怨抱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6.9.2008 22:06:38 | 只看该作者
刚看了旅馆的话,还有点相信了,觉得住客有问题。

不幸的是,看了信息发现楼上的mm我认识哦。很文静很nett,说话都吼不大声,绝对不是旅馆里说的那种人。

旅馆的描述也太夸张了吧,又不是写小说。

[ 本帖最后由 菜菜子 于 6.9.2008 23:10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6.9.2008 22:10:07 | 只看该作者

相信你楼长!!!

楼长我们要做的就是永远把帖子顶起来,让同学们不要再被这样的JS所欺骗!就是一套不知道有没有合法经营手续的房子,值得别人出来诋毁你么?
乐宿坊别太把自己当盘菜了!!!不明真相的还以为你真的是旅馆业的佼佼者呢,生意好的让别人都破财陷害你呢!!!
看你帖子的态度就知道你的服务态度。像你这样的JS,只配我们对你用这样的语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6.9.2008 22:14:02 | 只看该作者
那个旅馆的人好凶...

LZ,支持你~~
别为了这样的商家生气,多不值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6.9.2008 22:24: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7.11.2024 11:30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