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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费用(人民币) | 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 | 2500 元 | 材料审核程序:(含赴德国攻读博士申请人、奖学金获得者和已经在德国的申请人): | 1000 元 | 交流合作团组申请人: | 1000 元 | 纯艺术类申请人: | 500 元 | 比利时:弗拉芒语区申请人 | 1000 元 | 比利时:法语区申请人 | 1000 元 | 再次面谈: | 1000 元 | 重新面谈(受教育状况变更) : | 1000 元 | 补审学位证书: | 500 元 | 加作证书(须申请) | 50 元/每份 | 德国大学硕士课程优先录取程序(SPA-项目) | 暂不收取费用 |
审核费汇款须知:您可以通过任意一家中国境内的银行汇款到审核部账户。如果您有银行的户头,也可以通过转账的方式将审核费用转到上述账户,相关的具体信息和操作流程请咨询有关的银行。
| 收款人名称: | 德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 | | 账号: | 803 715 147 508 092 001 | | 收款银行名称: | 中国银行北京亮马河大厦支行 | 注意事项:
- 请尽量用“申请人本人”的名义汇款,以便汇款和申请材料正确及时对账。
- 请用中文仔细填写汇款单据,“收款人名称”和“帐号”必须一字不差,否则无法收到汇款。
- 递交材料时需要同时提供汇款单的复印件,请务必在该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汇款人、汇款时间、汇款金额、汇款银行、汇款的所在省份和城市”避免由于汇款单复印不清晰导致的汇款信息不详,影响审核进度。
- 汇款后,请尽快将审核材料交寄到审核部(原则上不要超过一周时间),否则会影响审核的进度。
- 凡是参加再次面谈(第二次及第三次面谈)的申请人,请在接到面谈通知后立即向审核部汇款。凡是在面谈当日汇款者将无法参加面谈,责任自负。
- 审核部不接受国外汇款,如遇此情况请委托国内亲友汇款。
- 审核部不收取任何现金形式的审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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