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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公民维权的非暴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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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8.2009 23:19: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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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重提非暴力,是因为我们的社会有着太多的暴力,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甚至连上访、基层选举也都会遭遇暴力。
     
    野蛮暴力确实能恐吓很多无权无势的人民保持沉默,但是非法的暴力并不能带来公平正义,也就不能带来真正的和谐,人们沉默很长时间之后也许就会突然爆发,他们爆发的方式像瓮安、陇南事件中的表现一样,充斥暴力。社会转型当中,这样一个潜伏着暴力倾向的国家是危险的。为了让我们的国家和平实现现代文明的转型,为了让我们的人民享受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时候付出最小的代价,我们必须强调非暴力。
     
    一 非暴力的含义。
     
    绝对非暴力意味着公民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使用暴力捍卫自己的权益,从内心深处必须完全放弃依靠暴力的幻想。坚守绝对的非暴力应该做到:
     
    第一,绝不做任何破坏财产或攻击他人的行为。面对野蛮暴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无论对方如何激怒自己也绝不还手。
     
    第二,非暴力的核心在于以德报怨。相信每一个人都是人,内心都有善的一面;要拥有内心崇高的爱,爱包括对手在内的所有人,无论面对如何邪恶的暴徒在内心深处要同情他,任何时候绝不可以憎恨、羞辱对手。
     
    这一点比第一点更难做到,因为我们时常因为自己内心道德优越感而贬低对手,对他们的工作不屑一顾。要知道,所有的人都是人,要把每一个人当人看。我们的理想不在于打败对手,而在于整个民族心灵的自由。
     
    第三,在内心深处准备受苦和牺牲到底。
     
    当拳头棍棒向我们袭来的时候,我们的内心要做到平静如水。这种平静必然来自牺牲精神。如果面对暴力心存任何侥幸,当更大的更恐怖的暴力袭来我们就可能会放弃心理防线从而改变行为方式——比如逃走了,那我们就失败了,暴力就会更加猖狂。
     
    我们必须在内心深处超越世俗的欲望,我们人生的价值不在于物质享受或者权力欲望,而在于内心的信仰。面对暴力,我们只能相信天命。
     
    从某种意义上说,非暴力可以算是一种策略。
     
    当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指望公权力或者公众内心的善来争取正义的时候,我们与对手相比在阴谋和暴力方面本来就是弱者,我们不可能依靠小的暴力打败更大的暴力。
     
    公民的暴力只会招惹对手更大的暴力,会激发对手使用暴力和减少对方使用暴力的羞耻感。维权公民任何的暴力行为都可能被定为妨碍公务罪、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等罪名。
     
    而绝对的非暴力绝对的屈辱忍让则可能唤醒公众甚至对手的同情,从而在捍卫尊严的同时有可能赢得自己的合法权益。
     
    利用人性恶的一面争相施展暴力和阴谋是一个平台,这是野蛮的平台,我们不可能在这个平台上赢得胜利。利用人性善的一面争相施展诚实善良美德,我们只能在这个平台上赢得胜利。所以,一定不能站错了平台,一定要把对手拉到自己的平台上。
     
    但是,我们必须强调,非暴力更是一种信仰。
     
    非暴力必须是我们内心纯洁的信仰。这种信仰就是,以自我的牺牲精神和博大的爱激发人性内在的善,让善的力量最终战胜恶的力量成为社会主流,从而真正把中国建成一个现代文明国家。不是因为我们弱小才强调非暴力,而是因为我们强大到可以牺牲一切我们才强调非暴力。
     
    公民维权的终极目标是建设一个民主法治的现代文明的中国。这个目标不可能靠暴力实现,而是要靠渐进的改良来实现。
     
    我们主张的非暴力绝不是暂时隐藏自己的暴力,我们追求的社会就是一个最少暴力的社会,一个文明的社会。这样一个现代文明国家运行的机制就是美德政治。当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我们不可能使用较小的暴力和阴谋战胜大的阴谋和暴力,如果用更大的阴谋和暴力打败对方,我们给这个社会带来的将会是更大的阴谋和暴力下的专制。
     
    只有当彻底的非暴力成为我们的信仰,我们才能在维护自己权益的道路上带领这种信仰成为社会的主流。唯有这样一种善的力量成为主流,我们才能摆脱野蛮政治的轮回,建立一个美好的社会。
     
    如果把非暴力仅仅作为一种策略,那么自己也就成了一个阴谋者,这仍然和对手在一个平台上斗争,规则依然是阴谋和暴力,这不会获得正义。记住,把非暴力仅仅当成策略是对非暴力信念的侮辱,还不如干脆不谈非暴力。
     
    当然,非暴力并不意味着不讲策略,并不意味着完全忍让和无畏的牺牲。非暴力的理念需要张扬,非暴力的行动需要传播,非暴力需要和真相结合起来。
     
     
    二 非暴力在当代中国是可行的。
     
    在中国谈非暴力是否天方夜谭?我们和甘地时代的印度可比吗?当然是可比的,我相信,我们这个时代北京比甘地时代的印度更适合倡导非暴力。
     
    非暴力的神性力量和暴力的动物性力量同属于人性。人性的善与恶在个体之间有差别,但整体上不存在国界和文化之分,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人利他主义的善多于利己主义的恶,也都有人恶的因素多于善的因素,也有更多的人善恶因素差别不大。一个国家或者社会共同体更热衷于暴力还是更加文明,不是因为人性的差异,而是因为制度和文化氛围的差异。也就是说,并不存在中国人就更热衷于暴力而瑞士人厌恶暴力的事实,中国社会更多的暴力是因为制度不规范,以及传统的野蛮政治的文化氛围还存在很大影响。
     
    恶的力量可能很强大,可能是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可能控制了公权力以至于正义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得到伸张,但是,请相信,人心向善,恶势力在整个人类社会中并不占优势,即使再坏的人内心也有善的一面,通过具体行为充分调动人性中善的一面,用善的力量抑制恶的力量是可能的。
     
    我们的时代背景决定了非暴力是可行的。如果说一个世纪以前先哲们这样主张过,失败的命运几乎是注定的。当时的国际环境仍然是丛林法则,没有形成自由和人权的主流意识形态,国内环境仍然是根深蒂固的专制土壤,人们只相信两千年传承下来的野蛮政治法则。
     
    但是今天,人类社会已经形成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的潮流,即使再野蛮的独裁者也不得不宣称国家属于人民,像金正日那种试图躲在国家主权背后恣意践踏人权的独裁者已经为千夫所指。中国已经置身于这浩浩荡荡的历史潮流之中。
     
    从国内看,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对法治的信念已经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从2007年开始,政府也开始强调慎用警力,这是一个重要的信息,这种信息需要民间的互动,公民社会更应该普及非暴力的理念。
     
    信息更加自由流通,舆论有了一定开放社会已经具备一些透明度,善的力量已经有条件可以被激发,可以战胜恶的力量,基于人性善的公共舆论已经可以影响政治决策,只要把我们的真善美的信念传播给足够多的公众,我们就有可能得到正义。2008年,一系列公共事件中,我们已经看到人性健康的力量正在成长,这是一个人性复苏的时代。
     
     
    三 倡导非暴力是我们为这个民族必须承担的历史责任。
     
    我们面临着两千年来的政治文明转型。一个世纪以前,我们的先辈们曾经努力过,曾经有过民主共和的梦想,但很遗憾,整个二十世纪我们都没能走出专制历史的阴霾。
     
    今天,我们的社会转型不仅是民主法治制度的建立,同时也是政治文化的转型。在道德良心的基础上重建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尝到非暴力就是倡导良心政治。如何才能扭转强大传统的以阴谋暴力为根基的政治文化,如何能让宪政制度良好运转而不是一片混乱,这需要强大的道义力量,需要一群公民楷模引领这个时代。
     
    我们在维护公民权利的时候,要让人们看到正义的希望,在一个正义底线缺失的社会,我们必须成为正义的底线,我们必须让人们看到希望。我们还必须以自己的承担甚至牺牲的精神唤醒人性善良的一面,只有当良心的力量超越了贪婪私欲超越了野蛮政治的阴霾,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中国才能和平转型为一个民主法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人民自由幸福的国家。
     
    2009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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