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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走失的猫 于 18.5.2010 02:29 编辑
专门在德国那边问了申请结婚所需要的材料,那边的大妈还很帮忙的给打印出来。材料准备好了,公证和翻译也搞定了。迷惑的是,德国那边要的材料“ mit Legalisation”,是指外交部的认证?还是指在户口所在地的公证?
我已经在户口所在省的涉外公证机构进行了公证和翻译(公证人已公证译文的正确性)。
貌似德国人没有“公证”和“认证”的区别概念。
还有个问题,公证书上没有“有效期”的标明(单身和出生)。我现在已经公证完一个礼拜了,如果需要到北京认证,是否还有公证书公证时间的限制??
多谢各位有经验的前辈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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