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eixiao 于 26.8.2010 12:14 编辑
德文文件等等要在中国获得承认,所需程序比较繁琐。 德国学历学位认证程序,详见
http://renzheng.cscse.edu.cn/Content/rz_material.html 其他德文证明文书和公证翻译件通常要经过中国驻德大使馆的认证(Legalisation)来证明文件属实,此后在中国才能得到承认。建议事前先向国内有关机构了解清楚,是否要求大使馆认证,仅仅原件需要认证,还是公证翻译需要认证,亦或原件和翻译件都必须经过认证。
一.首先说公证翻译件的认证。其过程如下:具备宣誓翻译资格的翻译公证翻译成中文后,送去宣誓翻译所属法院进行预先公证(Vorbeglaubigung),然后由科隆的德国联邦行政管理总局(Bundesverwaltungsamt)代表德国外交部对法院的授权进行最终公证(Endbeglaubigung),最后由中国大使馆对联邦管理总局的公证进行认证(Legalis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