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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持旅行证回国的问题,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于2007年持留学签证到德国读书,但是我签证2008年8月到期以后就没有再延签了,从2008年8月开始我一直非法呆在德国打工,在2009年8月份我在斯图加特打工的时候被警察抓住,警察把我的护照邮寄到我读书学校所在城市的外管局,要我3天之内回到外管局接受处理,但是我没有去外管局,而是一直住在学校附近,我想回国但是没有护照,申请新护照的话又要外管局开出的合法居留证明,大使馆才颁发新护照,所以我申请不了新护照,只能申请了旅行证回国,大使馆给我颁发了旅行证,我现在担心的问题是,我持有这个旅行证能通过德国海关回国吗?会不会有什么惩罚比如说罚款或者拘留,我现在就想着回国,以后也没想再来德国,但是不想被罚款更不想被拘留,不知道我这种情况具体怎么处理,希望大家能给点建议,还有如果德国海关查的比较严的话,我转道其他国家出境回国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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