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人类之起源<br />人类出现之时代 就上节之表看来,人类出现之时代,正在近生代第三纪的最新期,其时代在二百万年以前。不过关于这一时代的人类遗迹,已经考古学者断定无何题的,并不多见。只有冰河时代人类的遗迹才是确无问题的。因之冰河时代,毫无疑问是人类出现的时代。<br /> 当新生代初期,地球轨道,因天体之摄引,渐次变成椭圆的,地轴在轨道面倾斜。其倾斜之度,年年增加,夏至点与近日点渐次离远;冬季渐次比以前为寒冷,且所占之时间逐年增长。气候既变为寒冷,冰雪交加,不易溶解;年复一年,遂成冰河,由北方向南方侵袭。近生代第三纪最新期过去之后,南侵的冰河便首次把欧洲、亚洲、美洲许多地方都淹没了,是曰第一次冰期(first glacial stage)。后以气候转暖,冰河退却,是曰第一次间冰期(first interglacial stage)。此后接着便是第二次冰期;第二次冰期之后,便是第二次间冰期;第二次间冰期之后,便是第三次冰期;第三次冰期之后,便是第三<br />次间冰期;第三次间冰期之后,便是第四次冰期;第四次冰期之后,直到现在称曰后冰期(postglacial time)。自第一次冰期至后冰期,一共八个段落。后冰期这一段落,即自第四冰期之退却到公元之开端,据奥斯本(H. F. Osborn)氏估计,约历二万五千年。以此为一单位,衡量各冰期,恰巧各冰期各占一单位,即各历二万五千年。至于间冰期,有的占三个单位,有的占四个单位,有的占八个单位。自第一次冰河发生,直到公元开端,约有五十万年。 <br />上举八个段落在这五十万年当中所占年数,以及出现的人类,奥斯本氏折衷各家的估计,列成下表: <br /> 一、第一冰期,——占一单位,——历二万五千年,——开始于公元前五十万年之顷。<br />二、第一间冰期,——占三单位,——历七万五千年,——开始于公元前四十七万五千年。 <br />这一期为直立猿人时代。<br /> 三、第二冰期,——占一单位,——历二万五千年,——开始于公元前四十万年。<br />四、第二间冰期,——占八单位,——历二十万年,——开始于公元前三十七万五千年。<br /> 这一期为海德堡人时代。<br />五、第三冰期,——占一单位,——历二万五千年,——开始于公元前十七万五千年。 <br />六、第三间冰期,——占四单位,——历十万年,——开始于公元前十五万年。<br />这一期为皮尔特当人及前尼安德特人时代。<br />七、第四冰期,——占一单位,——历二万五千年,——开始于公元前五万年。<br />这一期为旧石器前期的结束时代,亦即尼安德特人时代。<br />八、后冰期,——占一单位,——历二万五千年,——开始于公元前二万五千年。 <br />这一期为旧石器后期的结束时代,亦即克罗麦农人时代。<br />人类遗迹之发见 一八九一年,荷兰一军医官杜波伊(Eugen Dubois)氏在南洋爪哇突尼尔(Trinil)地方的凝灰岩中,发见人类的头盖骨、大腿骨、上齿骨等;后经详细研究,定名为直立猿人(Pithecanthropus erectus)。这个名字中erectus系特指腿骨,杜氏根据这骨头的作用,断定这种人类之能直立,实与今人无异。一九○七年,德国南部海德堡(Heidelbergensis)地方发见人类的下颚骨,这颚骨所代表的人类,舒东沙(Schoetensack)氏名之曰海德堡人(Homo Heidelbergensis)。彭纳里(Bonarrelli)氏名之曰海德堡古人(Palaeanthropus Heidelbergensis)。因这颚骨上的齿不同于猿人(Ape-man),而与真正人类无异,因之这种人便为“真正人类”(Homo sapiens)。又一九一一年到一九一三年英国南部<br />海岸皮尔特当(Piltdown)地方之砂砾中亦发见人类头骨;发见者为道孙(Dawson)氏,因名为道孙曙人(Eoan-thropus Dawsoni)。一八五六年,莱茵河畔尼安德特(Neanderthal)洞<br />中曾发见人类头骨。此类头骨,奥大利、比利时、法兰西各国境内都有发见。其所代表之人类曰原始人(Homo-primigenious)或尼安德特人(Homo Neanderthalensis)。自一八五六年到一九一一年间,各地发见极多。一八六八年,拉特(Iartet)氏在法国克罗麦农(Crô-Magnon)地方的洞穴中发见人类头骨,其代表的人类即名曰克罗麦农人。这种人出现的时代在后冰期,离现在不远,故其遗迹特多,自一八六八到一九十四年间在各地发见的极为可观。<br />上述人类遗迹,以直立猿人的遗迹所代表的人类为出现最早者。但比此更早的人类遗迹,近来也有发见,震惊全世界的北京人头骨,即是一例。一九一八年三月北京政府矿政顾问瑞典人安徒生(J. G. Andersson)氏在北京周口店调查确定该处有人类遗迹可以发见;一九二一年开始发掘,其所得结果,发表在安氏“中华远古之文化”(An Farly Chinese Culture)一文中(一九二三年中国地质调查所专刊第五号)。一九二六至一九二九年所获更多,计有牙齿、牙骨、头盖骨及许多石器。其所代表之人类,葛拉普(A. W. Grabou)氏径称之为北京人(Peking man);后以所得证据多了,又由步达生(Dr. Davidson Black)氏确定其名称曰北京人(Sinanthropus Pekinensis)。步氏认此为真正人类与人猿(Manape)之间的人类,出现于旧冰期(old pleistocene),且值旧石器时代最早的一阶段。据安徒生氏推断,北京人出现的时代,似比直立猿人出现的时代还要早。不过,最近又有人说,北京人并不比爪哇直立猿人为早,而系与之同属的。较北京人及爪哇直立猿人更早的,实为荷兰生物学家王林(Koernigswald)氏在香港所获得的巨人遗迹。杨钟健氏在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上海大公报上发表《人类化石研究之近况》一文,其中有云:荷兰古生物学家王林氏在爪哇工作,他曾在香港药肆中购得若干化石牙齿;其中之一,认为极有兴趣,与人类大有关系,他定名为步氏巨猿(Gigantopithecusblacki)。一九四五年,魏登瑞(Weidenreich)氏出了一本书,叫《爪哇及中国南部之巨人》,即为关于香港牙齿及爪哇最后找见的猿人的初步报告。魏氏以为中国的北京人,爪哇的直立猿人是同属的。爪哇猿人发见在先,中国北京人发见在后,应该废除旧有的名词,名北京人为北京爪哇人,爪哇人则仍称直立爪哇人。至于在香港发见的巨猿,以前以为是真正的猿,后来研究的结果,也认为是人而非猿。符合实意的名称应该叫作巨人(Giganthropus)。这巨人的性质,比北京人、爪哇人均为原始,魏氏并认为是中国的祖先。到现在为止,这巨人的遗迹实代表最早而最原始的人类化石。<br />人类起源之地方 关于人类起源之地方,有好几种学说:有西欧起源说,有北亚起源说,有中亚起源说等等。奥斯本(H. F. Osborn)氏对于这些学说,都有详细的介绍;他自己则主张人类起源中亚者。西欧起源说所持理由,不外两点:一曰西欧所出现的人类遗迹特别多。自一八二三年到一九二五年的九十八年中,西欧所发见属于旧石器时代及曙石器时代的人类遗骨,不下一百一十六件。计属于皮尔特当人者两件,属于尼安德特人者四十件,属于克罗麦农人及其他旧石器时代后期人类者七十四件。又属于旧石器时代以后,新石器时代以前的人类遗骨,亦发见二百三十六件。两下合计,西欧所发见者凡三百五十二件。二曰其他各地所发见的人类遗迹特别少。在上述的同一时期之内(一八二三到一九二五年),亚洲方面,只有一八九一年在爪哇发见的直立猿人遗迹。至于北京人的遗迹,一九二一年才开始发掘,当时所得并不甚多。至于非洲、美洲、澳洲各处,更无所发见。因此两点理由,哈德里卡(Hardlicka)氏等所倡之西欧起源说一时很为兴盛。其次北亚起源说,国利伐(Quatrefages)氏等主之。氏于二八八九年发表《人种通史》一书,一方面批驳人类祖先并起各地之理论,另一方面则注意探求人类出现之中心地点。氏对洛登斯裘(Nordenskіőld)氏之理论亦表示赞成,以为爱斯基摩人(Eskimos)在人类中实为北方最早出现之人种;并发为原始民族南迁之理论,以为原始民族实被北方冰河所迫,而由北亚的中心地点南移,驻足于各地者。<br /> 又其次为中亚起源说,倡始亦很早。一八五七年,莱底(Joseph Leidy)氏研究人类之原始种族时,即持人类起源中亚说。一九一一年二月,马爵(Dr. William D. Mathew)氏在纽约科学院讲演“气候与进化”时,力言中亚高原为人类起源的地方。这地方现在虽较为荒僻,人口亦较为稀少;但其四周,有文化发展极早的区域。例如西边,有迦尔提(Chaldea)、小亚细亚、埃及等古文化区;南边,有印度古文化区;东边,有中国古文化区。在史前时代、古典时代以及中世纪,有许多民族陆续从这地方涌出,侵入其邻近各地:南入印度,东入中国,西北则经过阿拉斯加入北美及中南美,东南则经马来亚入澳洲。故中亚起源说,并非没有理论的根据。因此奥斯本氏自己亦主此说,不过证据尚待发掘搜求。<br />蒙古或为人类起源地 奧斯本氏颇认蒙古可能为人类起源的地方。氏以为人类之发展,最初都在野外,后乃进到洞穴;野外住居之民远较洞穴住居之民为早出现;洞穴居民实由野外居民进化而来。人类初在野外,因受气候的煅练,因受种族竞争的影响,因受迁徙自由的引诱,遂走上进化之途,培植出各种能力,尤其是体力与道德。这种民族一旦遇着气候突然转冷,不得不寻找洞穴生活。生活既由野外转入洞穴,体力与道德的发展乃随着转而为智力与精神的发展。已发见的人类,如爪哇猿人,如皮尔特当人,如海德堡人等。其所处的环境,都不是旷野,他们都是由野外居民演进而来的洞穴居民,因此他们必定有一个更远的“祖族”,是经营野外生活者。何处是这“祖族”所栖息的原野呢?其地或者就在蒙古。再者人类最初的发展,以高原为适宜。高原生活艰难,颇能培植生存能力。至于肥沃而易于生存之处,反足以使人类退化或不进步。南美印第安人处于肥沃的森林之中,比起旷野或高原的人来,反为落后,便是明证。蒙古恰恰是一高原,有旷野,也有树林;土中有潮气,但又半带沙漠性。动物性食物与植物性食物都不很多。在这地方的生存竞争相当激烈,因此剌激人类使发展许多本能,使他们练习运用木制及石制武器,以经营游猎生活。所谓曙人或曙石器时代的人类,在<br />图片缺失(25页)<br />主要人种自中亚向各地分布的趋势<br />蒙古利亚人(Mongols)<br />高加索人(Caucasians)<br />内格罗人(Negroes)<br />亚美利加人(Americans)<br />奧斯达利亚人(Austrians)<br />这里便发展为善走善猎的民族。其野外生活,因受寒冷气候的影响,复促成最初建造住所的技能,以及用火取暖的习惯。<br />总而言之,人类起源于蒙古高原的主张,颇与几项已经确定的原则相合。这几项原则即是:第一,凡天然现成的食物很丰富的地方,或不费气力可以取得食物的地方,如热带或半热带等处,人类的发展常常停滞不进,或且有倒退的情形。第二,人类最初的智慧以及最早的文明,都是在旷野养成的;这些地方,天然现成的食物不十分多,人类不费气力便不容易得食,甚至不能生存。第三,当近生代第三纪的时候,亚洲所有多雨量、多丛林的卑湿之地,换言之,即容易觅食之地,都只便于“人猿”虽能生存于欧亚各种卑湿肥沃之地,而曙石器时代的人类,则只能出现于中亚气候相当干燥的高原。奥斯本这种见解,自从一九二三年德日进(Père Teilhard de Chardin)、李桑(Père Licent)二氏在华北鄂尔多斯发见三处人类遗址之后,颇得了有力的证据。将来这等地方可能发见尼安德特人种。 <br />人类的祖先 人类为生物进化的最高一级。凡没有达到这一级的一切生物,都可以视为人类的祖先。赫克尔(Ernst Haeckel)氏著《自然创造史》(History of Creation),便持这个见解。他分人类的祖先为三十级,其前半祖先有十一级,概为无脊椎动物。其名称如下:<br />第一祖先级,为无构造的原始生物;<br /> 第二祖先级,为单细胞藻类;<br /> 第三祖先级,为变形虫类;<br />第四祖先级,为鞭毛动物类;<br />第五祖先级,为空球动物类;<br /> 第六祖先级,为原肠动物类;<br /> 第七及第八祖先级,为扁体动物类;<br /> 第九祖先级,为蠕形动物类;<br /> 第十祖先级,为鳃肠动物类;<br /> 第十一祖先级,为原始脊椎动物类。<br />其后半祖先有十九级,概为脊椎动物,其名称如下:<br /> 第十二及第十三祖先级,为无头类;<br />第十四及第十五祖先级,为圆口类;<br /> 第十六祖先级,为原始鱼类,即软骨鱼类;<br /> 第十七祖先级,为硬鳞鱼类;<br /> 第十八祖先级,为肺鱼类;<br />第十九祖先级,为原始两栖类;<br />第二十祖先级,为鳞蝾螈类;<br />第二十一祖先级,为原始爬行类; <br /> 第二十二祖先级,为哺乳的爬行类;<br /> 第二十三祖先级,为原始哺乳类;<br /> 第二十四祖先级,为有袋类;<br /> 第二十五祖先级,为半猿类;<br />第二十六祖先级,为西方猿类;<br /> 第二十七祖先级,为犬猿类;<br />第二十八祖先级,为人猿类(Man-like Apes, Anthropoides)<br />赫克尔于此云:现今尚生存诸猿类与人类最近者,为颇大无尾的狭鼻猿类,如亚洲之猩猩及长臂猿,及非洲之大猩猩及黑猩猩。此等人猿,大概于近生代第三纪之中新期起源。惟人类之直接祖先,不能于现在诸人猿中直接求得,当于既灭绝的诸人猿中求之。<br />第二十九祖先级,为猿人类(Ape-like Man, Pitecanthropi)。<br />赫克尔于此云:此等猿人大概起源于近生代第三纪之最新期,出自人猿,能直立行走。爪哇所发现之直立猿人,似属此类。然彼等尚缺乏人类之主要特征,缺乏具有音节之语言及高等意识。此等猿人,即无语言的人类。<br />第三十祖先级,为人类。<br />赫克尔于此云:真正人类,系由猿人类,亦即无语言猿类进化而来。<br />上举三十级,就是赫克尔自己,也不认为是完全正确无误的。如果要作这一类的列举,最近的研究当然可以提供若干修正意见。不过关于人类祖先之问题,亦并不甚简单,尚须进一步稍稍讨论一下。<br />关于人类祖先之问题 这可分成几项讨论:(一)我们若否定进化的原理,则根本没有问题。既没有进化,则一切生物各有各的祖先:动物的祖先是动物,植物的祖先是植物,猿类的祖先是猿类,人类的祖先是人类。所谓祖先问题,便无由发生。(二)不过于今我们都是相信进化原理的,因此问题的重心似在人类与其祖先的差异点上。这差异点如果太小了,则不能显示进化,人类的祖先会依然是人类;这差异点如果太大了,则又不能贸贸然称之为人类的祖先;例如猿类不能被称为人类的祖先,就只因为猿与人之间的差距太大了。(三)流行的见解以为人类虽不能直接由猿类变来,但间接是可以的;不过由猿类到人类,中间失去了一环,至今未能发见而已。倘把这失去的一环发见了,人类祖先问题也可以说解决了。(四)但这种流行的见解是错误的。于今人类与猿类都生存着,我们不能说这两者有祖孙关系,中间缺少了一环。我们应该说,失去的一环并不在猿与人之间,而实为人类与猿类的共同祖先。珂罗伯(A. L. Kroeber)氏在其《人类学》(Anthropology)一书中,便持这个见解。(五)其实人与猿同祖的见解也是很流行的。例如奥斯本在《旧石器时代之人类》(Man of the Old Stone Age)一书中,便列有一个人与猿同祖的详表。照他这个表说,早在中生代的渐新期以前,旧大陆方面有一种情形不明的主体兽祖,到渐新期的时候,分为两大枝,一曰埃及出现的小猿类,一曰埃及出现的祖先人猿类,祖先人猿类这一枝,又分四小枝发展:到中新期的时候,有一枝成了欧洲最早的长臂猿,有两枝成了欧亚的原始人猿类,另一枝到最新期始出现为至今情形不明的人类祖先。是情形不明的人类祖先,与原始人类猿及最早长臂猿,都以埃及出现的祖先人猿类为祖。果如所云,则完全是一种人与猿同祖之说。<br />本章参考书<br />一 石井重美著,林寿康译:《世界之成因》第一篇第四章及第二篇。<br />二 山本一清原著,陈遵妫编译:《宇宙壮观》第四篇第六章。<br />三 F. W. Westaway:The Endless Quest第四十章及第四十六章。<br />四 W. H. Werkmeister:A Philosophy of Science第十三章。<br />五 H. F. Osborn:Man of the Old Stone Age导论及第三章。<br />六 H. F. Osborn:Man Rises to Parnassus第六讲。<br />七 Ernst Haeckel:The Riddle of the Universe 第十三章。<br />八 Ernst Haeckel 著,马君武译述:《自然创造史》第二十七讲。<br />九 H. G. Wells:The Outline of History第一篇及第二篇。<br />十 A. L. Kroeber:Anthropology第二章。<br />十一 J. G. Anderson:The Children of Yellow Earth页九四到一二六。<br />十二 杨钟健:《人类化石之近况》(见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上海大公报)。<b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