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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游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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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基督徒应该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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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9.4.2009 01:55: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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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对?当然不对!一条一条地来吧:

〉〉- 爱神,爱人也是同等重要。

这一条明显不符合耶稣的“原则”。给你看看我的详细论证:

     “爱人如己”:基督教自欺欺人的牌坊

             ...
嘁哩喀喳 发表于 8.4.2009 18:19


老七的狗皮膏药,网络的真正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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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9.4.2009 08:53:15 | 只看该作者
39# 嘁哩喀喳

我说的,从经文中几乎可以直接找到,不用转弯抹角地论证。你这是所谓的“各取所需”。你为了论证你的结论,你只看到恶的,或将歧义的作恶的解释。我没时间一条条地跟你辩论。请原谅。确实是没时间。

即使是基督徒,也没必要一条条地辩论。关键是如何对待经文。这你当然指出了很多基督徒必须正视的问题。

基督教的经文,是零散的纪录。而且经过历代教会(从保罗开始)或统治者删改。把它的每句话都作为真理,那确实是愚昧。耶稣当年与宗教人物的争论,很多就是针对他们拿着经书愚弄人们的行为的。所以耶稣强调上帝的灵和人的心。为了宣扬博爱,耶稣用了很多比喻,当然也引用了当时作为信仰的基础的旧约。读经,要理解耶稣的思想,而不是盲目地将自己的思想植入经文的框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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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9.4.2009 09:19:10 | 只看该作者
42# 游侠

你总说不到点子上,你说的,不是圣经从别的地方抄来的,就是还没别的经写得好。所以你要是基的徒,肯定是个大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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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9.4.2009 09:41:43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像我这样理解圣经的基督教徒也不少。异端又如何?耶稣不也是大异端吗?

在这里,我不想做宗教比较。我讨论的是真正的基督徒应该引以为戒的东西。

如何才是说到点子上呢?你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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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10.4.2009 02:25:07 | 只看该作者
39# 嘁哩喀喳  

我说的,从经文中几乎可以直接找到,不用转弯抹角地论证。你这是所谓的“各取所需”。你为了论证你的结论,你只看到恶的,或将歧义的作恶的解释。我没时间一条条地跟你辩论。请原谅。确实是没时间 ...
游侠 发表于 9.4.2009 09:53


你不愿意辩论,我不强求。但是你对基督教的理解是极端错误的。希望你不要用你错误的裂解去误导别人。

我的论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你所谓的可以直接找到的“经文”,无非就是X子扛着的贞节牌坊。一个X子扛着贞节牌坊她就是一个纯洁的女人了吗?你不会这么幼稚吧?听其言,还得观其行,这个道理你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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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10.4.2009 10:3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嘁哩喀喳:

真正的基督徒是以耶稣为榜样,以爱待人的人。...
游侠 发表于 3.4.2009 08:50


我成为基督徒已经有二十年了,我怎么很少见到以耶稣为榜样,以爱待人的人的基督徒?甚至连牧师都做不到这一点?

我们不说以耶稣为榜样以爱待人这么高的标准,就连佛教徒宣扬的行善,基督徒都不想去做,因为牧师误导他们说,得救不是靠行善,乃是靠恩典。结果就是,基督徒都抢着去行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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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10.4.2009 11:25:01 | 只看该作者
我成为基督徒已经有二十年了, ...
James2000 发表于 10.4.2009 11:32


你是哪门子的基督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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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10.4.2009 17:03: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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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10.4.2009 21:53:38 | 只看该作者
48# 游侠

说得不错!其实这点在圣经里都有注明的,就是“窄门”理论。

金宝除了开枪之外,什么都不会,一看就是属撒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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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11.4.2009 04:30:53 | 只看该作者
48# 游侠  

说得不错!其实这点在圣经里都有注明的,就是“窄门”理论。

金宝除了开枪之外,什么都不会,一看就是属撒旦的。
James2000 发表于 10.4.2009 22:53

俺是撒旦他大爷。

哥们儿你教义没学会,光学会论断了。你倒是说说:你属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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