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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s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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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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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17.2.2010 17:53:12 | 只看该作者
即时机票
不知道如果她老板曾经去过红灯区,她是不是 要直接辞职涅4 j# Q" ]6 T* l  I/ I# z2 |
你的意思是嫖客都是坏人。这是个价值观问题。不想和你展开讨论,虽然难以苟同。现实生活不是黑猫警 ...
) y3 z8 T+ R  X$ w. dcachoom 发表于 17.2.2010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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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17.2.2010 17:54:01 | 只看该作者
外表看不出来,那你怎么实现) z& p, j9 D# U4 z
" 好的人是不会和他们接触的,也没有机会对他们说什么。"1 X' k1 Q4 f9 Y4 N  r

, w, G: S; \9 X- a5 `+ n7 q; `
从外表是看不出来,但是这也不能作为一夜情的理由啊。/ [0 R$ O! {+ V% c5 ?% W" t
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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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17.2.2010 17:54:19 | 只看该作者
mm难道眼神不好?我说的是通过同居了解生活习惯,可没说过通过xx了解,是你非要把同居等同为两个人xx的/ V. c3 D/ @: T  v1 ~" e
猜 .../ U# P9 @; W6 X; t2 r$ j, C1 n  l
shermanren 发表于 17.2.2010 17:49
! [- x  ?1 C9 L- B' R, k/ [
& P, Q$ O7 G5 f* w% g% w* U, I

& `4 \* l8 q* R3 L$ }    我同意你观点,hs20100是个女的,不过不赞成你和她争论,感觉是个cin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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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楼主| 发表于 17.2.2010 17:55:35 | 只看该作者
你的意思是嫖客都是坏人。这是个价值观问题。不想和你展开讨论,虽然难以苟同。现实生活不是黑猫警 ...
8 r* F2 \, g; j- r. W1 hcachoom 发表于 17.2.2010 17:49

# _& n( s: I( W. m5 m5 ^3 Z6 Z
2 ]' F& L6 I) o7 x3 S( F
) [$ _7 I8 a) c  ?7 T: p    对啊,嫖客都是坏人。如果你能说嫖客是好人,真叫我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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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17.2.2010 17:57:2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古代的文人不知道还有几个能幸存下来的,hoho9 p, y: A/ E0 K% c. Z3 x# f3 Y
不要让我质疑你的受教育程度好么...
; [- v7 Z4 }7 j( j! T, A& p
对啊,嫖客都是坏人。如果你能说嫖客是好人,真叫我无语了。
  p$ E! |2 P; }$ |3 m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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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17.2.2010 18:02:21 | 只看该作者
对啊,嫖客都是坏人。如果你能说嫖客是好人,真叫我无语了。/ P" K) j7 Q9 \, |7 C1 J
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7:55
9 c; T, ^- O: |" o" T; m, n% f

8 q/ n4 ]4 y+ c" p
0 i0 ]4 g/ i' u/ T    同学,好人坏人是没有标准的,你明白!!即不是个道德标准,又不是个法律标准,纯粹的空话,没有讨论的意义。你明白?举个例子:你在这里肆意诽谤没有确切法律依据的一夜情嫌疑人,你也是个坏人。我这样说逻辑上毫无错误。结论就是你是坏人。这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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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17.2.2010 18:26: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istazien06 于 17.2.2010 20:38 编辑
2 Q* y4 W2 J8 x
对啊,嫖客都是坏人。如果你能说嫖客是好人,真叫我无语了。8 H, D% i- l% T( _# A
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7:55
5 o3 y; C. J8 G% q. W

( }! ^3 {; U9 q7 g* O强奸犯和嫖客谁更坏一点?
$ `8 d0 I  D, l*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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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17.2.2010 18:27:52 | 只看该作者
lz恐怕要说都是坏人,他不要和坏人接触嘛
3 v; V2 Y# |" U: _" u
强奸犯和嫖客谁更坏一点?
$ B( f  ^  x( I5 j. K# Dpistazien06 发表于 17.2.2010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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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17.2.2010 19:0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还魂的小哈 - ~- N9 z1 t" a
4 k- O, i; g) j
. z! W- _* j4 o7 t8 W$ m% D
    你说话的语气像传教的  嘿嘿
- p# Z$ ^4 B. ~) z# G我还是信奉一句话  难得糊涂  
( X5 c# G) A) T- _. k) J. t' g8 [呵呵  除了原则上的事 ...
+ T1 ?" l# Q  q% t' P/ C# r- Z/ bLukaslu 发表于 17.2.2010 17:49
' ?* F8 {5 ~& `8 f1 @

$ B+ h: I2 [. c  B  O
2 k0 i' u0 t2 Y   


$ G0 B  _/ L% H# ^
: ]3 Y" e; x* T+ f,别这么说,不好意思,我是公开使用他妈的这个词的。
* H9 s6 T6 R3 ^7 U4 E) `/ W- @不过,不过有些人是不用他妈的,但是他们变着法子对道德的抵制,抵制得确实太他妈的了。
0 C' S+ X, h$ h! Q8 O& G有事宗教板块见,俺们的讨论绝对要做到一切公开,一切透明。
9 l% H) H8 }7 y. H/ L那个板块绝对不用偷偷摸摸的。
0 s  v; Y( B/ w6 Q有些事情不糊涂不行,原则上的事情,糊涂了就不行哈。
' i; X1 l$ ~: W, f  i8 h9 E我传的也不是教,而是一些思考和经历。我因为有这些经历,才更认识了上帝。
7 P$ v/ e- N0 F0 n! q基督教和基督是两个概念。我确实不热衷传教,因为凡事占上是教这个字,就有人的肮脏在里面。) b$ c; Z4 q7 Z; _! B) g8 L+ E
同时,传耶稣,和传耶稣对人的改变也是两个概念。: r+ o- c& |7 a5 V0 B4 N/ R& z5 S
传耶稣是传耶稣的伟大。但是传耶稣对人的改变,是讲耶稣能够为你做什么,这个和你的人生更有联系。
) [( W- Q+ ]: n* K我也有我自己的肮脏,只是和不少人性质不同罢了。' g+ S% _' o. M% c
不过,我的任务是帮助他人认识耶稣对他们的生活改变,而不是让他人来看,我对什么样子的人在何种情况下,用他妈的。
2 X+ \3 _" h% a2 a) I; O7 j* [3 f因为,我的逻辑是,并不是因为有肮脏,人就不能讨论高尚的事情了。, r3 p6 |! _4 l
当高尚是目标的时候,那么去除原有的肮脏就是追求目标时候,必须经历的过程,肮脏不足畏惧。% K- o# ~+ _1 Y: f. ]) H( w& n
特别喜欢拿我用他妈的说事的人,自己找合适的口味去慕尼黑查经班,我不认识他们,但是我可以确定,那里你找不到一个会说他妈的的人。


9 U# K/ F" h, [7 X  c$ v3 Z, X5 B% t; w% c' P+ v& E
另外,我想,这也是教会很头疼的一个问题,一方面是主动去教会的人不多,另外一方面,去了教会的万一是有问题的,而且是一些貌似和圣经对应的大问题的人去了,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这类问题,就包括和性相关的,而且是很容易犯的错误,未婚同居。

万一有婚前同居的人去那里,你可能会遇到下列的问题。就是有的教会不允许未婚同居的人去那里,他们会认为这是侮辱神。( G! q0 i, v! X! {/ ~
我不清楚,慕尼黑是不是这个样子的。我只提供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 u8 F6 {; J6 `- ]6 Z当一个教会在处理未婚同居问题的时候,这件事情不是一件单一的事情。不单一,是指,这不仅是上帝和那对不守他规定的男女的事情。同时也是上帝借着这件事情,拷问牧师或者长老爱心的事情。爱心包括体谅他人的心,是不是两人在一起是因为没钱的问题,或者一时结不了婚,这些都是同理心的问题。

爱心更包括用爱的原则来指导自己做正确的思考。


% J1 J, H6 t7 C一般教会可以借着淫荡的借口,保持教会的圣洁性,将两人赶走。或者建议俩个人马上结婚。但是在做这些事情之前,特别是赶人前,我建议牧者不要照章办事,应该做一个祷告,问问神的意思。如果他们把神当老大的话。

因为这不是一件对和错,就可以判断的事情。

建议结婚是个看似合理,实质是无视主的昏招。很多人会出这个建议,认为好像结婚了,就不得罪神了。我想应该不是这样的。因为神对人要求是,要信任和依靠他,这个信任就包括了,在婚姻上面去依靠他,让他来安排两个人的事情。所以,这两个人,未必就是一对。如果草率结婚,还认为着就不得罪神了,那么这个也把神当做是太那个了。。。。

马上赶人,更值得商榷,当教会自诩是圣洁殿堂、对魔鬼的堡垒的时候,他们要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他们把那对男友赶出去,那么他们就是把那对男女赶进了魔鬼的怀抱。教会当然可以说,这是他们咎由自取。但是,以维护圣洁性为前提,在事实上面确实是在用让两个人离开神做为代价的,这两个人以后能够不能够回到神的怀抱,他们就不考虑了。

神对我们 的命令是爱神,第二条命令的地位很明确,用的是其次相仿,爱人。当我们犯错,向神认错,神都尚且宽恕我们的话,我们又如何敢对那两个人做这样的事情,虽然我们用的是敬畏神的名义,但是,我们并没有同时执行爱人的命令。

所以,这样的借着爱神的名义,并没有爱人的事情,是不是蒙神的喜悦,确实要牧者好好考虑。为此,重新回到我的建议,牧者应该去向神祷告,如何对待这两个人,结果可能有三种

A,
3 ?/ X  |) A) K  g) j) a赶走他们。

B,3 h8 |2 J: [! [" V& {  x* O4 u
让他们留下。

C,& c  ]7 \8 I8 |
一时半会没有回音。

如果是a情况赶走他们,并不意味着,牧者就没事情了,和那两个人没关系了,相反,如果牧者有足够的爱心,你完全可以去给他们开小灶,他们做的只是不能够在公众场合和大家一起敬拜主,并不代表他们不想寻找主。神并没有禁止他们在其它场合去寻找主,更没有禁止牧师在私下场合去和有问题的人做各种沟通。我们都是罪人,所以,天堂的门如果象每个人都敞开的话,更没有理由去停止和未婚同居者、同时又是慕道者的长期接触,即便他们真的很如何。

, O' t! M' K' R3 y: \, f4 H8 u4 A
情况B,让他们留下,我觉得,这个方法应该是最能够接受的。因为能够改变他们未婚同居现状的,绝对不是教会、或者是牧师,而是教会和牧师帮助他们,在这个问题上面,自己和上帝去沟通,让他们通过来自神的沟通,明白自己该做什么。这就牵涉到教会自己角色定位的问题,教会不是仲裁者,而是帮助人寻找上帝的helper

人留下来,没有什么可怕的,来的又不是瘟神,会传染其他人的。只要牧者有水平,大可以放心,没有更多的人会认为未婚同居是光荣的事情的。他们只会认识到,该如何用爱心对待,在婚姻上面有问题的人。
2 J6 H/ P' t' b, }- x+ z- ~

情况C,一时半会没有回音。连上帝都无法及时回答的事情,做仆人就好好等着,少自作主张吧。

以上谈的是教会可以如何把这个老大难问题做得更好。但是,这不代表着,我支持未婚同居。我只是试图让更多的人接触上帝,而不是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让更多的人,去思考,是不是可以用更有爱心的方法,所以,而不是因为只会照章办事的冷血,失去了一次让人认识上帝的机会。

0 |" D& G2 D4 F
认识上帝并不一定通过教会,如果你没有碰到好的教会的话,但是至少最烂的教会,也能够帮你速成一点东西。千万不要因为教会的原因,失去了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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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17.2.2010 19:02:08 | 只看该作者
小哈真有耐性
! p5 U; f2 k& M5 a7 n我觉得这种争论 完全是不同价值观的人 在鸡同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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