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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ukas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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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史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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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3.2010 14:56: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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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镇压下去。科林斯城被彻底摧毁,城址受到诅咒,居民卖为奴隶。中南
部希腊并入马其顿行省,仅雅典、斯巴达和德尔斐等保留有名无实的自治。
从此结束了希腊城邦分立的局面,确立了罗马在希腊的统治地位。
公元前132 至129 年,因帕加马国王阿塔洛斯三世把王国遗赠给罗马,
在帕加马爆发了阿里斯东尼克领导的奴隶和贫民起义。这次起义反对本国奴
隶主的压迫和罗马的兼并,也具有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双重意义。起义者
提出了建立“太阳国”的斗争纲领,吸引许多城市贫民、奴隶、农民和手工
业者参加起义队伍,起义风暴席卷帕加马和小亚细亚其他地区,后来被罗马
联合帕加马及其邻近国家的奴隶主扑灭。帕加马终为罗马所吞并,置为亚细
亚行省。至此,罗马控制了东地中海地区,建立起横跨欧、亚、非三洲的霸
国。
行省制度 罗马向海外扩张过程中,在所征服地区建立行省来统治当地
人民。①到公元前2 世纪30 年代,共设置了7 个行省:西西里、撒丁尼亚和
科西嘉、近西班牙、远西班牙、马其顿、阿非利加和亚细亚。以后,还陆续
建立了一系列行省。各个行省都派驻总督治理。起初,总督由选任的高级官
员担任,公元前227 年增加两位执法官,担任西西里、撒丁尼亚和科西嘉行
省总督;公元前197 年又增加两位执法官,分别担任远、近西班牙行省总督。
后来,由于行省数目增多,元老院委任卸任执政官和执法官为行省总督。这
一原则逐渐成为惯例,后又获得法律上的认可作为制度固定下来。行省总督
任期一年,如遇特殊情况,任期可延长到2 至3 年。从公元前2 世纪中叶起,
罗马逐渐形成一套行省的组织管理制度。每当筹建一个行省时,元老院首先
对此行省作出原则决定,并派出十人委员会协同征服该地区的军事统帅具体
执行,共同制定有关该行省的基本法规,确定行省内城市或公社的行政划分
和法律地位。总督拥有该行省的军事、民政和司法全权。其下属人员中,配
有一位财务官,负责管理财政和军需供应;另有一位或多位副将,其职位由
元老担任,可代理行使总督的部分职权;此外还配备一些副官。因为行省远
离罗马,总督实际上不受同僚官员协议性和保民官否决权的限制,在司法方
面除了涉及罗马公民的案件,也不受上诉权的束缚,所以,他在行省中握有
绝对权力。这就为行省总督滥用职权,横行不法,搜刮钱财,提供了便利条
件。
行省由征服而来,被视为罗马国家的财产,其居民被视作外国投降者。
但在行省中各城市地位不一,视它们对待罗马的态度而定。少数对罗马忠实
而友好的城市,列为自由城市。这种城市又分为同盟城市和非同盟城市两类,
前者与罗马缔结盟约,其地位较为独立和稳固,后者根据元老院颁布的法令
取得地位,随时都有被改变的可能。它们享有全部或部分自治权,居民保有
土地,平时免税,战时为罗马提供军队或舰船。向罗马降服的城市占据大多
数,被列为纳税城市。这些城市虽然保留自治机构和处理一些内部事务的权
利,但必须置于行省管辖和监督之下,其居民保有土地,每年须向罗马缴纳
赋税。至于对罗马抵抗到底的城市,则被彻底摧毁,土地充作罗马公有地。
行省制度是罗马奴役海外被征服地区人民的一种形式。罗马对行省课征
赋税,一般沿袭该地区以前统治者的旧制,所以,各行省税收制度因地而异,
① 行省原为委托给高级官员行使权力的区域范围,但随着海外扩张,获得新的意义,即指交给高级官员管
辖的意大利以外的被征服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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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3.2010 14:56:42 | 只看该作者
不尽相同。税收的主要来源是土地税,由耕地和种植园的所有者负担。在西
西里,根据土地每年收入抽取什一税,以实物交付;在亚细亚,什一税折成
货币缴纳;在西班牙、马其顿和阿非利加,则征收固定的贡赋。放牧的牲畜
按头计算收取年金。港口进出口货物也要征收5%的关税。此外,罗马在行
省的官吏和军队的费用,都由该省居民负担。
罗马在行省通常实行包税制。除了实行贡赋制的行省,其直接税由地方
当局办理,交给财务官以外,其他行省一切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征集,都包给
罗马或当地的包税人。公有土地和财产的经营,公共工程的兴修,也都包给
承包商办理。包税人按合同预付税额,然后对行省居民加捐加税,肆意搜刮,
甚至进行公开的敲诈勒索。承包商则和行省官员上下串通,贪赃枉法,大发
横财。他们还从事投机倒把活动,发放高利贷,盘剥行省居民。罗马对行省
的掠夺,一方面加重了行省居民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加速了罗马社会的腐
败。公元前149 年罗马通过反贪污法,并设立专门审理勒索案件的常设法庭,
但因法庭成员由执法官从元老中挑选,势必官官相护,难以奏效。因此,在
罗马统治下,行省中只有少数上层显贵和罗马人勾结一起,得以升官发财,
而中下层居民则受尽压榨和奴役,苦不堪言。
奴隶制的发展 在长期的对外征服和扩张战争中,罗马掠夺了大量财富
和土地,也俘获了大批奴隶,为奴隶制迅速发展提供了条件。公元前3 至2
世纪,罗马从家内奴隶制发展到发达的奴隶制,即由“家长制的、以生产直
接生活资料为目的的奴隶制度,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度。”

当时,被征服地区的军民俘虏,源源不断地流入罗马,成为罗马奴隶的
主要来源。据统计,在第一次布匿战争中,罗马总共把7.5 万名俘虏卖为奴
隶。公元前209 年罗马攻占他林敦,约有3 万居民沦为奴隶。卡普亚被罗马
攻陷后,全城居民都被卖为奴隶。公元前177 年罗马占领撒丁尼亚时,将8
万人变卖为奴,以致于当时奴价暴跌,“撒丁尼亚人”成为廉价物品的代名
词。公元前167 年罗马占领伊庇鲁斯,俘虏居民15 万人,全部卖为奴隶。反
抗到底的迦太基、科林斯和努曼底亚城,被罗马彻底摧毁,居民也都卖为奴
隶。除了战俘变为奴隶以外,奴隶来源还有奴隶生育的子女,这些所谓家生
的奴隶比较顺服而受到奴隶主的重视,也占据相当数量。公元前326 年罗马
废除了债务奴役制,但在意大利各地无罗马公民权的居民以及行省居民中还
流行债务奴役,贫困者及其家属沦为债奴者甚多。此外,当时地中海海盗猖
獗,他们在海上或沿海地区掠人为奴,带到奴隶市场出售。在此时期,奴隶
贸易十分兴盛,许多城市都有奴隶市场,如罗马圣道附近便有买卖奴隶的场
所,雅典的爱非塞斯、亚得里亚海北岸的奎雷亚、伦河口的马萨利亚以及塞
浦路斯和开俄斯岛等,都是有名的奴隶市场,进行大宗的奴隶交易。提洛岛
是奴隶贸易的中心,据斯特拉波记载,该地一天内买卖奴隶的成交量竟达万
人之多。
当时罗马社会经济出现高涨,使大规模使用奴隶劳动成为可能。奴隶广
泛使用于农业、畜牧业、采矿业和手工业,逐渐成为罗马社会的主要生产者。
农业中奴隶劳动占据明显的优势,不论是大田庄、大牧场,还是种植葡萄和
橄榄的庄园,都充斥着大群奴隶。据加图的《农业志》记载,在100 犹格的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 卷第37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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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3.2010 14:56:54 | 只看该作者
葡萄园中,需用包括奴隶管庄在内的奴隶16 人;240 犹格的橄榄园则需奴隶
13 人。种植谷物的田庄所需奴隶的数量更多,而牧场则相对地少些。采矿业
和建筑业中繁重劳动都由奴隶担当,西班牙新迦太基附近的银矿就有奴隶4
万人。其他各种手工业也使用奴隶劳动,但自由劳动者还占有相当比例。还
有奴隶为主人经商放债。同时,大量奴隶使用于家内劳动,充当奴仆。在富
有的罗马家庭中,拥有许多奴隶,他们担任看门人、厨师、马伕、侍从,有
文化知识和技能的奴隶则担任教师、医生、乐师、理发师,等等。国家也有
一批奴隶,从事狱卒、皂隶以及行刑人等贱役。以外,有些身强力壮的奴隶
被训练为角斗士,在角斗场上互相残杀,或与野兽搏斗,供罗马人观赏取乐。
大多数奴隶终生受奴役,只有少数奴隶经主人准许获得解放,成为被释放奴
隶。被释放奴隶为原主的被保护人,仍要为主人家庭服务。公元前357 年罗
马通过法令,征收5%的释奴税,到公元前209 年此项税金累计达4000 磅黄
金,平均每年释放奴隶1350 人,可见罗马奴隶数量之多。
罗马奴隶的地位十分低下。奴隶被视为主人的财产,是“会说话的工具”,
与牲口和其他财物并列一起。他们既没有财产权,也没有婚姻和家庭权,男
女奴隶同居所生的子女属于奴隶主的财产。法律上不承认奴隶有独立的人
格,不能在法庭上作证。奴隶对任何公民造成损害,则由奴隶主赔偿损失,
或把奴隶交给受害人,任其处置。奴隶的生活很苦。加图的《农业志》等文
献资料记载着农业奴隶的生活情况:吃的是二粒小麦、橄榄油和发酸的葡萄
汁,且有限量;穿的是一年发一件紧身衣,隔年发一件长袍和一双木屐;住
的是简陋的板房或潮湿的地窖。他们长年累月几乎不停地从事劳动,一旦身
患重病或年老力衰,即被变卖或抛弃。在田地劳动的奴隶经常带上脚镣,以
防他们逃跑;在磨坊工作的奴隶,脖子上戴着大木枷,防止偷吃面粉。矿山
奴隶则在恶劣条件下从事繁重的劳动,死亡率很高。家内奴隶的生活待遇稍
好,但他们必须唯命是从,温顺侍候,否则便要受到处罚。奴隶主对奴隶可
以随意打骂,肆意虐待,甚至操有生死之权。奴隶主采用各种残忍手段惩罚
奴隶,木棍、鞭子、烙铁、脚镣手铐、十字架等,都是常用的刑具。野蛮的
奴隶制给奴隶带来难以忍受的苦楚,激起他们进行反抗斗争。奴隶反抗斗争
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破坏工具和牲畜、消极怠工、逃亡、杀死主人直至举行
公开的起义。总之,奴隶和奴隶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逐渐发展成为罗
马社会的主要矛盾。
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的变化 公元前3 至2 世纪,由于罗马社会
经济和奴隶制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也发生了变化。罗马在所征
服地区没收大量土地充作国家公有地,出租或卖给富有公民。在第二次布匿
战争中,在意大利本土也没收了背叛城市的土地。同时,由于农村长期遭受
战争的蹂躏,许多农民家破人亡,荒芜的土地都落到国家手中。这些土地除
了用于建立殖民地以外,也都由国家出租或拍卖给私人。于是,罗马贵族和
富商竞相侵占、租赁和购买公有地,投资土地,兴建庄园,以获取可靠又可
观的收入。①罗马显贵大量占用公有地,同时兼并小农土地,致使大土地所有
制迅速增长。当时显贵家庭往往拥有几处地产和庄园,占据了数千以至上万
犹格的土地。大土地所有制在意大利各地和行省的发展速度与规模不尽相
① 公元前218 年通过克劳狄乌斯法,禁止元老经商,于是他们便投资于土地,但仍通过代理人从事商业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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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3.2010 14:57:08 | 只看该作者
同。公元前3 至2 世纪,意大利的大地产以中型田庄(维拉)为主,占地100
至500 犹格。公元前2 世纪以后,在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开始出现大田庄(拉
蒂芬丁),随后扩及北非、高卢和西班牙等地。大田庄多为大牧场,也有由
几种不同类型的中型田庄联合而成,一般占地500 至1000 犹格。从加图的《农
业志》中可以看到,当时意大利中部田庄的经营分为葡萄园、菜园、柳树园、
橄榄园、牧场、谷物和森林。这些田庄大量使用奴隶劳动,甚至管庄也都由
奴隶担任,庄园主则住在城里,坐享其成。这种田庄特别是经营葡萄和橄榄
等经济作物的庄园,与市场有着紧密联系,其产品除了满足本庄园和奴隶主
家庭消费外,主要用于出售以牟取利润,而庄园也从市场购买农具和其他必
需物品。所以,奴隶制庄园经济具有商品生产的特征。有些大土地所有者也
把土地分散出租给佃农。经营小块土地的佃农以及保存下来的独立小农,主
要从事谷物生产。此时,农业生产技术有所改进,产量也较前提高。当时粮
食充斥市场,粮价低廉。这固然与从行省进口粮食(数量有限)有关,但主
要还是意大利本地农业发展的结果。
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大量使用奴隶劳动的各种庄
园的出现,开始排挤小农经济,产生严重的土地兼并和土地集中现象。汉尼
拔战争在意大利造成的破坏,使得许多农民纷纷破产。农民长期参军作战,
也荒废了自己的家园。加上粮价的低落,高利贷的发展,更是加速了农民的
没落过程。当然,大土地所有制的增长和小农的破产在意大利各地发展也不
平衡,一般说来,在意大利南部和中部发展比较迅速,奴隶制庄园占据着优
势,北部特别是波河流域发展较为迟缓,在那里还保存着相当数量的小农。
农民破产后,少数在本地充当雇工或佃农,大多数人则流落城市。流入城市
的破产农民,一部分转入手工业生产,或从事商贩等活动,绝大部分成为无
业游民即流氓无产者。他们依靠国家赈济或富人施舍过活,沦为罗马社会中
的一个寄生阶层。但他们毕竟从农民演化而来,与农民利益还有着联系,因
此在政治斗争中和城乡平民站在一起,反对元老贵族兼并土地,要求恢复自
己的土地。因此,小土地所有者与大土地所有者的矛盾重新激化起来。
在此时期,罗马的手工业和商业也有所发展。在罗马和意大利一些城市
中出现了具有相当规模的手工业作坊,制造武器、农具和各种生活用品。手
工业者以自由民为主,同时也使用奴隶劳动。手工业分工日益专业化,产品
也逐渐多样化。意大利各地区商业和交换活动相当活跃,加图在《农业志》
中就列举了生产和销售农具与生活用品的一连串意大利城镇名单。但在许多
地区,商业限于地方性质。当时意大利消费的大量手工业产品尤其是奢侈品,
需要从海外输入。总之,当时罗马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水平,在古典世界不
算很高。然而,伴随着海外扩张,罗马的海外贸易以及金融和高利贷活动却
飞速发展起来,对于沟通地中海区域的贸易起着重要作用。罗马和意大利商
人,利用罗马国家提供的优惠条件,经营居间贸易,将各种商品转运各地市
场。他们也跟随罗马军团,为军队提供军需物品,收购和贩运卤获品和奴隶,
从中谋取暴利。有些商人还在意大利承包公共工程和国家财产,在行省经营
包税业务,同时从事高利贷投机活动。高利贷活动在东方行省特别猖獗,年
息高达50%。商业金融活动刺激了货币的发展。约在公元前3 世纪初,罗马
出现了铸币,最初为铜币,以阿司为单位,不久又铸造银币。大约在公元前
211 年罗马实行币制改革,发行新的银币第纳里,相当于10 个阿司,从此奠
定了银本位制的基础。作为交换媒介的铸币流通,促进了商品货币关系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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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3.2010 14:57:27 | 只看该作者
展,引起了对金融业的需要。当时罗马设有小型钱庄,专门经营存款、贷款、
汇兑、转账等业务。
随着海外扩张以及海外贸易和金融商业的发展,一些商人因经商、包税、
承包和信贷活动而发财致富,在罗马社会中形成了一个新兴的富有阶层即骑
士①。他们在政治上没有实权,仅能担任军事保民官之类军职,因此和元老贵
族发生矛盾。但他们和元老贵族同属奴隶主统治阶级,两者又有千丝万缕的
联系,当罗马城乡平民和元老贵族展开激烈斗争时,却又和元老贵族勾结起
来反对平民。
由于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变化,罗马社会阶级关系日趋复杂。到公元前2
世纪下半叶,在罗马社会中,奴隶和奴隶主阶级的矛盾,小土地所有者和大
土地所有者的矛盾,罗马和同盟者、被征服者的矛盾,统治阶级内部元老贵
族和骑士阶层的矛盾,都充分暴露,日益尖锐。这些矛盾错综复杂,相互交
织,最后导致共和后期爆发激烈的社会斗争。
① 骑士名称来源于森都利亚大会中由第一等级最富有公民组成的骑兵森都利亚,但在后来则指财产相当于
这一等级的新兴的金融商业奴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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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楼主| 发表于 19.3.2010 14:57:43 | 只看该作者
第二节 罗马共和国的危机与覆亡
西西里奴隶起义 公元前3 至2 世纪,罗马的奴隶制获得发展,奴隶和
奴隶主阶级矛盾逐渐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奴隶主残酷压迫和剥削奴隶,激
起奴隶起而反抗。从公元前2 世纪初起,奴隶不断发动武装斗争。公元前198
年,一些拉丁城市中的迦太基奴隶曾密谋暴动,后因叛徒出卖而失败,被处
死者达500 余人。公元前196 年,伊达拉里亚发生了乡村奴隶和农民起义,
波及全区,罗马派去一个军团才把起义镇压下去。公元前186 年,南意大利
的阿普利亚牧奴发动起义,起义者达7000 余人,使该地区的道路和牧场都变
成了危险地带。这些斗争预示着大规模起义风暴即将来临。半个世纪之后,
西西里奴隶大起义便爆发了。
西西里土壤肥沃,素以粮仓而著称。在那里奴隶制大田庄产生较早,大
田庄中聚集着成百上千个奴隶,大多数来自同一民族或地区,有利于反抗斗
争的组织发动。恩那城的庄园主达莫披洛斯以虐待奴隶出名,他不仅不给奴
隶起码的衣食,还打发奴隶抢劫过路的旅客,并要分赃一半。奴隶们忍无可
忍,揭竿而起。公元前137 年夏,在叙利亚籍奴隶攸努斯领导下,400 名奴
隶以锄头、镰刀、斧头、长竿、短棒为武器,冲进恩那城,得到城里奴隶的
响应,占领了城市。起义队伍迅速壮大,在恩那城建立了政权,取名“新叙
利亚王国”,攸努斯被推选为国王,取号“安条克”。在国王之下,还设立
一个由足智多谋的奴隶组成的顾问院。恩那城建立起来的奴隶政权,固然带
有东方王国的色彩,但它在本质上是作为与罗马奴隶主政权相对抗的一种独
特的奴隶政权形式而出现的。
恩那城奴隶起义,得到西西里其他地区奴隶的积极响应。在该岛西南部
阿格里根特,西里西亚籍奴隶克勒翁领导一支5000 人的起义队伍,与攸努斯
汇合起来。克勒翁尊重攸努斯,自愿当其副手。起义范围迅速扩大,西西里
东部和中部许多城市如墨萨纳、托洛明尼亚、卡塔涅、列昂提尼等,先后落
到起义者手中。起义者人数日益增多,据狄奥多拉记载,达到20 万人之众。
起义奴隶到处摧毁大庄园,杀死庄园主,但他们对小庄园特别是农民和手工
业者则加以保护,因而得到当地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同情和支持。
起义军屡败罗马军队。公元前134 和133 年又击败罗马两个执政官分别
带领的罗马军团。公元前132 年,罗马派遣大军前往镇压,攻陷起义军主要
据点马尔干提纳和托洛明尼亚,最后围攻恩那城。在突围中,2 万奴隶阵亡,
克勒翁英勇牺牲,攸努斯被俘后死在狱中,起义被残酷镇压下去。
不久,西西里又爆发了第二次奴隶起义。这次起义的直接原因是由总督
涅尔瓦停止释放奴隶而引起的。当时罗马在北非进行朱古达战争,又和北方
入侵的日耳曼人作战,需要大量军队。但许多行省和同盟国的自由民因债务
沦为奴隶,不能提供兵源。因此,元老院下令行省总督审查自由民出身的奴
隶,予以释放。西西里总督涅尔瓦释放了800 名奴隶,后因接受奴隶主的贿
赂,停止了审查。于是,渴望自由的奴隶愤然举行起义。公元前104 年,西
西里西部赫拉克利城附近的奴隶在萨维阿斯领导下首先发动起义,后在卡普
里恩山建立根据地,并击溃涅尔瓦派来的军队。不久,在利利贝附近又聚集
了一支在阿铁尼奥领导之下的起义队伍。为了联合起来进行斗争,这两支起
义队伍在特里奥卡拉城会师,并在该城建立政权,共推萨维阿斯为王,取号
“特里丰”,阿铁尼奥为军事统帅。下设议事会,作为共商大计的机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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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楼主| 发表于 19.3.2010 14:58:12 | 只看该作者
批奴隶和农民投奔起义队伍,力量迅速壮大,挑选强壮的奴隶组成2 万步兵
和2000 骑兵的起义军。公元前103 和102 年,起义军先后击败了两个执法官
带领的罗马军队。这时,起义烽火燃遍西西里大部分地区。起义军分兵出击,
四出活动,捣毁大庄园,袭击行省机构,毁坏驿站,切断城乡交通联系。
不久,起义者遇到了不利情况。萨维阿斯在公元前102 年不幸死亡,使
起义者失去了一位杰出领袖。粮食匮乏也使起义者面临困境。罗马在战胜日
耳曼人后,便集中力量镇压奴隶起义。公元前101 年,执政官阿克维里乌斯
率领大批军队进攻起义军,在墨萨纳附近发生激战,阿铁尼奥英勇牺牲,起
义军败退特里奥卡拉。不久特里奥卡拉陷落,许多奴隶被俘后都被钉死,剩
下1000 名奴隶坚持斗争,后来受骗归顺阿克维里乌斯,竟被卖为角斗士。他
们发现受骗后,互相刺杀而死。
西西里两次奴隶起义,因历史条件和奴隶阶级本身的局限性,最终归于
失败。但起义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起义奴隶曾建立自己的政权和军队,标
志着罗马奴隶起义斗争发展到较高水平。西西里奴隶起义沉重地打击了罗马
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揭开了共和后期大规模社会斗争的序幕,产生广泛而深
远的影响。
格拉古兄弟改革 第一次西西里奴隶起义烈火尚未完全扑灭,罗马城乡
平民在格拉古兄弟领导下,掀起了一场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社会改革运动。
当时罗马土地集中和农民破产已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失地农民迫切要求重新
获得土地,而贵族中一些有识之士鉴于农民破产有损兵源和安定,也在筹划
复兴小农的土地改革方案。格拉古兄弟出身名门望族,从小受到良好教育,
循着罗马贵族的传统仕途先后担任神职和军职,在人民中颇有威望。他们根
据形势发展,从奴隶主阶级长远利益出发,怀着富国强兵之志和忧国忧民之
心,积极投身于社会改革运动。
公元前133 年,在罗马平民和贵族改革派的支持和拥护下,提比略·格
拉古就任保民官,随即提出土地改革法案。法案规定,每户家长占有公有地
限于500 犹格,如有儿子,则其子尚可各占250 犹格,但每户占地总数不得
超过1000 犹格。所占公有地永久使用,免交租金。超占部分收归国有,划为
30 犹格的份地,分给无地农民。此种份地须要交纳少量租金,世袭使用,不
得出卖或转让。肥沃的坎佩尼亚土地,不在此法案范围之内。提比略提出土
地法案后,遭到元老贵族极力反对。他们唆使提比略的同僚保民官奥克塔维
乌斯使用否决权阻止法案的通过。元老贵族的破坏和人民的拥护,都推动提
比略采取激烈的措施,召集公民大会付诸表决,结果,奥克塔维乌斯被罢黜,
并通过了土地法案。同时,选出提比略本人、他的岳父克劳狄乌斯和他的弟
弟盖约三人组成委员会,负责处理收回和分配土地事宜。可是,法案的实施
遇到许多实际困难,元老院拒不提供必要的经费。于是,提比略趁帕加马国
王将其王国遗赠给罗马之际,提议把该王国金库作为贫穷农民的补助资金,
并把该王国的处理权交给公民大会。这就和一向把持外交和财政大权的元老
院发生严重冲突。为了实施土地法案,提比略竞选连任下一年保民官。元老
贵族以连任保民官出乎常规为借口,乘机攻击提比略心怀叵测,欲施暴政。
公民大会选举时,农民忙于夏收而无暇进城,贵族反对派策划阴谋,寻衅滋
事。大祭司长纳西卡纠集一群元老、被保护人和奴隶,冲进会场,在混战中
打死了提比略及其拥护者300 余人,当晚把死难者尸体扔入第伯河。
提比略殉难后,改革运动并未停止。元老院不敢贸然取消土地法。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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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楼主| 发表于 19.3.2010 14:58:30 | 只看该作者
土地委员会经改组后仍继续活动。据李维记载,公元前125 年罗马公民人数
约有39.5 万人,比公元前131 年增加7.5 万人,一般认为这是失地农民分得
份地而具有公民资格的结果。但是,土地分配日渐困难,大土地所有者百般
隐瞒地产,产权纠纷也难以裁决,而且还牵涉到意大利同盟者的交界地区,
引起同盟者的不满,他们也要求获得罗马公民权。因此,土地改革运动便在
更加复杂的形势下高涨起来。
公元前133 和132 年,提比略之弟盖约在罗马平民的支持下连任两届保
民官。任职之初,盖约即向反对改革的权贵发起进攻,提出法案禁止被人民
罢免的高级官员和保民官再次任职,规定非经人民审理不得判处公民死刑,
然后便转向社会和经济改革。他不仅恢复提比略的土地法案,而且还实行一
些其他的重要法案。因为公有地分配已近枯竭,所以他提出殖民法作为土地
法的补充,在南意大利建立了米奈维亚和奈普图尼亚等殖民地,甚至设想建
立海外殖民地。为了防止粮荒,他实行了粮食法,由国家从海外购入谷物,
储存于公共粮仓,以低于市价每月一次定量卖给公民。盖约还实施筑路法,
亲自筹划修建一些大道,以改善交通运输,同时解决无业平民就业问题。又
实施军事法,禁止征召17 岁以下的人服役,由国家出资供给公民战士军装。
为了争取骑士支持改革,盖约实行亚细亚行省包税法,规定该省采取包税方
式征集什一税、关税和牧场税,由监察官把包税权拍卖给骑士。同时还制定
审判法,打破了元老对法庭的垄断,使骑士获得担任法庭成员的权利,并惩
处司法审判方面的腐败行为。此外,还颁布法律,规定元老院应在执政官选
举前确定其卸任后担任哪一行省总督,以免以最好的行省私相授受。
元老贵族施展诡计,反对改革。他们利用盖约的同僚保民官德鲁苏提出
法案,建议在意大利建立12 个殖民地,每个殖民地移民3000 人。在当时意
大利已无可供殖民之地,德鲁苏的殖民法实属欺人之谈,旨在笼络人心,破
坏改革。他还蛊惑人心地提出禁止鞭笞拉丁人的法案。针对反对派的阴谋,
盖约借助同僚保民官卢布里乌斯提出新的殖民法,即在原迦太基领地上建立
朱诺尼亚殖民地,安置6000 人,一些意大利人可能也包括在内。公元前122
年春,盖约到北非筹建殖民地,反对派乘机造谣惑众,破坏盖约的殖民计划。
盖约返回罗马后,斗争进入决定性阶段。他采取坚决措施,毅然提出公民权
法案,授予拉丁同盟者以罗马公民权,意大利同盟者以拉丁公民权。但是这
一法案不仅遭到元老贵族的激烈反对,而且也引起那些不愿把公民权分给意
大利人的公民强烈不满。而大批意大利同盟者在当时又被排斥于罗马城之
外。因此,法案未能通过,盖约的威信随之下降。同年夏,盖约竞选第三任
保民官失败。在他卸任后,反对派便进行报复。取消北非殖民地的法案被提
到公民大会,集会时双方发生冲突。元老院借机镇压改革派,盖约及其支持
者占领阿芬丁山进行抵抗。最后,盖约被追逼而死,3000 余名支持者惨遭杀
害,他们的尸体也被投入第伯河。
格拉古兄弟实行改革,企图通过限制占用公有地和分配土地给农民的立
法,遏止土地兼并,保护小农经济,以维护罗马国家的社会基础和军事力量。
但是,当时罗马处在城邦危机时期,小农的分化和破产已成历史发展必然趋
势,已不可能维持小土地所有制。盖约死后不久,罗马又通过了允许出卖份
地的法案,土地委员会也被取消。不过,格拉古兄弟改革在历史上仍有重要
意义。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土地集中进程,改善了部分平民的生活条件。
特别是盖约在形势推动下由单纯的土地改革发展到实行多方面的社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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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3.2010 14:58:43 | 只看该作者
沉重地打击了元老贵族势力,改进了国家行政和司法管理机能。这些都是符
合当时罗马社会发展要求,在后来罗马历史发展过程中得到肯定和充实,因
而具有明显的进步性。
马略军事改革 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后,罗马社会内部斗争继续发展,
形成所谓民主派和贵族派,双方在朱古达战争(公元前111—105 年)期间和
战后展开激烈的斗争。当时,努米底亚王室发生内讧,朱古达占领塞尔塔城
后,利用当地居民反罗马情绪,杀死了住在该城的罗马和意大利商人以及高
利贷者。罗马于公元前111 年向朱古达宣战。战争伊始,罗马贵族政治和军
事制度的腐败暴露无遗,高级官员和军事指挥官接受贿赂,士兵为所欲为,
军纪松弛,士气涣散,致使战争连连败北。公元前109 年,执政官麦特鲁斯
到达北非,整顿了军队,开始扭转局面,但未能迅速结束战争。骑士因其利
益受到损害大为不满,加剧了他们与元老贵族的矛盾。
此时,军人出身的马略崭露头角。他和骑士有着密切关系,在平民中也
有一定威信。在民主派的支持下,马略当选为公元前107 年执政官,获得朱
古达战争的指挥权,并在后几年中连任执政官,率军作战。在此期间,为了
增强罗马军事力量,取得战争胜利,马略实行了军事改革。罗马原来实行公
民兵制,公民须有一定财产资格才能参军服役。由于战争需要大量兵源,财
产资格便逐渐降低,在布匿战争中最低财产资格曾降到4000 阿司。同时在军
队中也出现志愿兵,不过他们多半为服役期满的老兵。到公元前2 世纪,特
别是在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后,罗马兵源危机日趋严重。马略为了迅速征集
军队,取消了财产资格限制,吸收无产者入伍,即以募兵制代替了公民兵制。
实行这一制度,使他很快征集到补充北非军团所需的新兵,大约有5000—
6000 人。不过,马略采用募兵制后,公民兵制并未完全废除,在公元前1 世
纪,当招募志愿兵不能满足需要时,往往又强制征集公民参军。马略实行募
兵制后,士兵除获得薪饷外,还可得到国家提供的武器给养,不再在军饷中
扣除。服役期限也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马略把士兵服役期限延至16 年,服
役期满的老兵可从国家分得一块份地作为补偿。随着财产资格的取消,罗马
公民在军团中只当重装步兵,而骑兵和轻装步兵改为从同盟者和行省中征
集。
马略军事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措施是改革军团组织。为了加强军团的机动
灵活性,马略在军团中推行联队制。联队是介于军团和连队之间的组织,配
有600 名重装步兵,能够单独执行战术任务,独立进行军事行动。每个军团
有10 个联队,每个联队辖3 个连队(6 个百人队)。联队制军团的作战阵式
仍保持三列队法,前列配置4 个联队,后两列各有3 个联队,各列联队之间
留有空隙,前后列联队交叉排开,以便插上和退却。马略还统一军队的武器
装备,重装步兵一律配备投枪和短剑,并改进了投枪构造和运载工具。此外,
马略对军队进行严格训练,把当时角斗学校训练方法引入军中,以提高士兵
的战术技能。在训练中,注重锻炼军队适应艰辛的作战环境和生活条件。为
了提高部队的机动性和独立作战能力,马略要求士兵在行军中除携带武器
外,还背负行军背架,内有挖掘工具和其他装备,以致于当时马略军中士兵
获得“马略骡子”的谑称。
经过军事改革和整顿,罗马军队的战斗力大为提高。马略依靠改组的军
队,于公元前105 年胜利结束了朱古达战争。这时,原住在波罗的海沿岸的
日耳曼部落为寻找新的居住地,向西南迁徙,侵入那尔旁高卢,威胁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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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3.2010 14:58:55 | 只看该作者
罗马派兵抗击,屡遭失败,损失惨重。公元前102 年马略第四次就任执政官,
率军与条顿人激战于阿克维·塞克斯提埃,条顿人几乎全军覆没。次年,又
在维尔凯列附近大败森布里人。日耳曼人的入侵终被粉碎,消除了来自北方
的威胁。公元前101 年,马略的副将玛尼乌斯·阿奎里乌斯率军镇压了第二
次西西里奴隶起义。
马略军事改革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这次改革冲破旧的城邦制度的传
统,改变了罗马以公民兵为基础的军事制度。募兵制代替公民兵制,使得大
批无业游民加入军队,部分地解决了小农破产而引起的社会问题,在一定程
度上有利于国家安定。同时,通过广开兵源和提高军队战斗力,解决当时罗
马军队出现的问题,符合奴隶主阶级加强统治和进行对外战争的需要,进一
步推动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发展。另一方面,这次改革对罗马社会历史发展有
着深远的影响。改革导致罗马军队社会成分的变化,使罗马军队由农民为骨
干的公民兵变成了以无产者为主要来源的职业军队。改革后逐步建立起来的
老兵分配份地的制度,也改变罗马土地问题的性质,即由破产农民要求恢复
土地的斗争变为老兵争取份地的斗争,这就在共和后期罗马社会斗争中增添
了新的因素。职业军队长期追随和服从自己的统帅,而统帅则笼络收买军队,
并利用军队作为争权夺利乃至夺取政权的工具,这样就为后来罗马奴隶主权
贵建立军事独裁提供了条件。
同盟者战争 罗马征服意大利后,经过长期的政治统治和经济文化交
流,意大利逐步罗马化。一些具有部分罗马公民权的公社地位上升,获得完
全的罗马公民权。在新建的拉丁殖民地中,罗马移民越来越多,新老拉丁殖
民地都享受拉丁公民权。但是,众多的意大利同盟者的地位非但没有改善,
反而更加恶化了。他们在名义上是罗马的同盟者,实际上则是罗马统治下的
属民。同盟者没有罗马公民权,不能参与罗马政治活动和担任官职,也分不
到公有地和战利品,但却要为罗马提供辅助部队,而这种“血税”随着战争
的频繁和扩大日益加重。罗马元老院加紧控制和经常干预同盟者的内部事
务,同盟者还受到罗马人的歧视和虐待。因此,同盟者对罗马的统治和压迫
深为不满,他们强烈要求获得罗马公民权和其他权利,或者与罗马完全脱离
关系,争取独立地位。于是,意大利同盟者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便和罗马
社会改革运动汇合起来。
在罗马统治阶级中,不少有识之士主张给予意大利同盟者以罗马公民
权。公元前125 年,执政官弗拉库斯首次提出向同盟者授以公民权的议案,
但由于元老院的阻挠,弗拉库斯被派往高卢出任总督而被迫放弃了提案。此
事引发了弗列盖列城居民起义,后遭罗马镇压。公元前122 年盖约·格拉古
又提出公民权议案,大批同盟者涌入罗马表示支持,但被执政官赶出城外,
结果议案未获通过。公元前103 和100 年,萨杜尔尼努斯两次当选为保民官,
他依靠平民和骑士的支持,颁布了粮食法等法案,并与马略结盟强行通过土
地法案,将阿非利加和那尔旁高卢行省的公有地分给马略老兵,每人100 犹
格,其中包括服役期满的意大利同盟者。可是,萨尔尼努斯运动以失败告终,
使同盟者的幻想再次成为泡影。公元前91 年,保民官德鲁苏企图调和矛盾,
实施粮食法和殖民地法,向贫穷公民廉价售粮并分配坎佩尼亚和西西里余下
的公有地,还提议法庭成员由元老和骑士共同组成,授予意大利同盟者以罗
马公民权。可是,这个妥协方案遭到普遍反对,不久德鲁苏也被暗杀了。意
大利同盟者通过和平和合法途径争取罗马公民权的希望完全破灭,于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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